“雄关漫道真如铁,如今迈步从头越”!如何完成2014年司法考试的闯关?我们需要从长计议。
一、对考察规律的分析一定要透
(一)近年试题朝两个方向快速发展:理论的更加理论,实践的更加实践
理论的更加理论:先来看看卷四。卷四的前面四道案例分析题不再局限于“案”本身,除了考察案情本身牵涉的法条知识点,还在最后一些问题中增加了对相关制度性理论的考察,表面上好像是考法条,但只有理解了理论,才会懂得问题要让我们回答的到底是什么。
卷四后面两道论述题是纯理论问题,都比较晦涩。例如涉及依法行政以及诸如信赖保护和程序正义等行政法基本原则,综合性很强。还有,涉及罪刑法定的内涵、内在的价值冲突(侧重社会权力本位和侧重个人权利本位的价值取向的冲突、刑法规范的不明确性和法律明确性要求的冲突、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冲突)、在我国立法中罪刑法定的体现、罪刑法定与类推、罪刑法定与司法独立(要求司法只服从于法律,避免来自于权力等因素的干扰)等众多理论问题,其背后隐藏的,除了与私权自治相区别的点之外,还指向了“权力和权利”这对法学理论的基本关联点,如果这些理论点总结不出来,或许很难让阅卷老师眼前一亮?
其次,前三卷客观题的理论性也极大加强。虽然05年已经开始显现这个趋势,以后进一步加强。比如卷一对制宪权理论的考察:按照宪法的理论,制宪主体不同于制宪机关,下列关于我国宪法的制宪主体或制宪机关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对宪法制定机关理论的考察:根据宪法制定的机关不同,可以把宪法分为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下列哪一部宪法是协定宪法?关于公民资格界定的理论考察:下列哪一项是我国宪法界定公民资格的依据?等等。粗略看一下,理论题能占到前三卷的40%多。
实践的更加实践:对于实务的考察,多年来一直作为司考的重要宗旨,在这点上近几年仍没有变化,要说亮点和难点,就在于要求的程度和考察的方式上,这两方面变化的总体特征是要求程度高,方式及其灵活。不再是纯粹在法条上下功夫、与法条生硬的结合,而是具体灵活的案例,逼近真实的司法实践场景,复杂繁琐,干扰点不只一个两个,而是三个四个五个甚至更多,干扰的范围不仅在选项上,整个题干的表述都在迷惑我们,让我们找不着要抓的那条“鱼”究竟藏在哪里。这点,倒也在独角兽司法考试网老师们的预料之中了。
在理论和实践考察的夹击下,处于中间地带的题目已经非常少,想要凭借死记硬背,只抓法条,而疏忽于理解和融会贯通,肯定会壮烈牺牲。
(二)题干和选项的隐蔽性进一步加大,试题难度比例大大提高。
以法制史为例,传统的法制史可能是所有科目中难度最低灵活度最小的,但一些题目已经给了我们加大难度的暗示,如今大面积铺开来,几乎全部采用案例模式。比如:秦始皇时期,某地有甲乙两家相邻而居,但积怨甚深。有一天,该地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件,乙遂向官府告发系甲所为。甲遭逮捕并被定为死罪。不久案犯被捕获,始知甲无辜系被乙诬告。依据秦律,诬告者乙应获下列哪种刑罚?考的是诬告反坐制度,应处以所诬告之罪同样的刑罚。再如:《疑狱集》载:“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有妻杀夫,因放火烧舍,乃诈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诣官诉妻,妻拒而不认。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乃积薪烧之,察杀者口中无灰,活者口中有灰。因验夫口中,果无灰,以此鞫之,妻乃伏罪。”下列关于这一事例的哪些表述是不成立的?等等。
二、在学习的坚持上一定要狠
这一点凡是专心考试的人应该都能做到,无论是时间安排、学习计划的坚持,还是清心寡欲等,我的体会有一点很重要“行百里者半九十”,贵在坚持。
三、对学习思路的安排一定要准
基于对考察规律的分析,我在学习思路的安排上是整体性思路,统筹兼顾,打有准备之仗,争取全面的进步,更好的进步。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对复习资料的运用上。
(一)学好教材学透教材。司法部的教材是考试的根本,正是它帮我建立了对法律的基本认识,熟悉并领会了基本的法学理论,它是我普法的好帮手,是解决好理论性问题的基础,教材我看了有5遍,并且一直不离手,随时供查阅参考。听了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
全程班,让我受益匪浅。
(二)学好真题学透真题。但真题我侧重的不是做,而是领会,关键在于把握知识点。注意,一定不要对着答案做。每练完一章我就作一个总结,查漏补缺。真题书我每页基本都有各种各样的记号和提示,以加强对错误和疑难的分析,争取彻底领会。说来可笑,在第一遍做真题时我稀里糊涂,第二遍老感觉是参考答案错了,第三遍才发现原来是这样啊。
(三)找准重点法条予以彻底强化。毕竟,绝大部分考题还是以法条为蓝本出的。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法条串讲班帮了大忙。特别指出的是,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视频课件,都是有同步字幕的,当时帮了我很大的忙,因为有些老师讲课的语速比较快,有时候会遗漏一些重要的知识点,但是,有了同步字幕就不一样了,它帮我省了不少麻烦事,使我的学习效率明显的提高了。记得他们的qq号是800086007,大家不妨也去试试看!看重点法条,我的感觉是一定要以对基本法规的了解为前提,否则很容易形成一知半解、一叶障目。在这方面,刑诉法是我的一个教训。我在看书时,还对照真题书看了一下重点法条是否有遗漏,这样就保证了重点法条不漏,没有大的空白点。
(四)理顺知识体系予以全面提高。到了6月底的时候,我尽管仍专心复习,但已感觉很迷茫,头越来越大,知识越来越乱,感觉前进很难。此时看到了独角兽司法考试网上的信息,认识到要注重知识梳理,建立比较好的知识体系,整体感增强了,容易把比较零散的东西串起来,理清晰,经过一个月的强攻,感觉清晰多了,再回头看真题和重点法条,对问题的认识好多了,上了一个大台阶。
(五)做好模拟调整考前状态。这对每个人应该都很重要。考前我基本没出门,做了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几套模拟题进行了考前训练,下载了论述材料进行了分析和强化。后来进了考场,觉得跟考前的训练和调整差不多,也就不再紧张急躁,从而保证了正常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