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法考试的大幕已经徐徐拉开。司法考试已有十余年的历史,在过去十余年的发展过程中,从最初的政策改革到试卷改革,基本到了稳定的状态。但多年来,众多考生却不断重复着前人犯过的错误,上演着同样的“悲剧”。我们不禁要问:司法考试,有多少错可以重来?
综合各方面情况分析来看,目前以及以后的司法考试将更多地在考试内容方面突出理论导向,特点和风格也趋于稳定。在理论导向的命题形势下,我们通过调查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普遍感觉到,有10%左右的错题是因为对知识点完全不知道导致的,更多的考生认为,90%的错题是因为失误导致的。通过进一步分析,我们发现造成失误有4大原因:
一是因为司法考试主要是考查考生对法条的理解和解释水平,而大部分考生面对法条往往会犯“望文生义”的理解错误,而司法考试要求考生在法律体系内对法条进行理解和解释,这是司法考试考查的一个方向。当初在朋友的推荐下,通过qq 8000 86 007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VIP保 过班,老师们结合法条讲解知识点,使我对于法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对法条背后的法理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大家不妨联系一下学学看吧!
二是以熟知代替应知。由于考生受生活中典型事例的影响比受枯燥的法条的影响要大,在考试中,考生容易用生活中熟知的情形代替法律规定,比如提到盗窃罪,就认为是秘密窃取,因为在生活中大多数盗窃罪都是秘密窃取,但秘密窃取并不是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或者说是本质规定,这就会导致很多错误。提到刑法,就必须要说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刘凤科老师,刘老师的确是刑法界的“大拿”,当之无愧。记得有段时间特别喜欢听刘凤科老师的课,把他在独角兽司考网校的所有视频都看了一遍,都说刘老师讲课速度快,但是,我在看他的视频时,都有同步字幕,帮我省了不少时间,学习效率也提高了。
三是考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对静态的法条逐条学习,而不注意法条在规则和制度中的地位及联系,导致法条在理解上的片面。
四是法律思维问题。考生知道考点,但是却不能运用知识解答问题,甚至不能在法律思维的支配下如何具体表现为书面文字。
司法考试形式上越来越稳定,在命题方向上,2013年会更加突出理论导向。建议考生针对大纲把相关的知识点都过一遍,注意每个知识点和每一章节的知识点所对应的历年考过哪些题,以及章节重要内容对应的法条。在系统学习大纲内容的过程中,时刻要有针对性,总结一处内容历年考过多少,对应的法条是什么,怎么具体规定的。这个过程建议最晚在7月中旬一定要完成。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老师们结合法条、历年真题以及典型案例讲解知识点,令我感觉犹如醍醐灌顶,豁然开朗。
在7月中旬开始就要针对法条了,针对法条的学习过程中,一定要放到法条的联系中学习法条,从规则制度的体系中把握法条之间的联系。这样对于目前的标准化试题干扰项的突破和案例题的突破都非常有效,7月中旬到8月中旬,一定要从法条间的联系中去把握法条和考点,做些质量较好的单元练习题,更多的是掌握法条,精确地记忆,考虑和法条放在一个体系中,它有什么意义和效果。
到了8月中旬至9月初这段时间,建议一定要转入做题,当然不是要大家用题海战术,着重以历年真题进行练习即可。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老师常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来年真题。”绝非戏言哟!另外,一定要进行模考演练,按照司法考试实际考试的安排,四张卷要有两至三套的全面模拟,通过全面模拟一方面了解司法考试在各卷中试题的分布情况,另一方面也了解一下自己的学习状态。
到了9月初至考试,不要进入一个全面复习的状态,因为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司法考试有一个稳定的重点,因此建议这个阶段进行重点突破,关键在考前黄金阶段建议考生对知识点的体系做一个重点的复习,对薄弱环节要突破,对自己的错题、错点要有一个针对性的复习,经过这方面的准备,考前的状态就应该达到一个司法考试的要求。这也是我数年来司法考试的一个经验。
朋友们,司法考试有多少错可以重来?请不要让司考变成桑田沧海!祝大家2014年司法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