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法考试的大幕悄然拉开。千千万万的考生已经投入了紧张的复习备考。但其中很多人却一心指望通过“大跃进”的方式一步到位、一蹴而就。殊不知,如果在考试准备阶段就抱持这样的投机取巧的心态,注定要为最终的失败埋下伏笔。司法考试讲究的是循序渐进、稳扎稳打,基础扎实尤为重要。下面我就和大家聊一聊司法考试初期基础阶段的复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司法考试复习备考的初期阶段,正像我们在吃东西之前要看清楚它是什么样子一样,考生应当结合大纲和司法考试指定教材,将所考查的部门法和每部法考查的内容大致熟悉一下。以民法为例,从考查的法条而言,包括《民法通则》、《担保法》、《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等等,以及各部门法的相关司法解释(考生可以从当年的司法考试大纲上明确具体考查范围)。
从考查的内容看,除了要了解每个法条的重点内容以外,还要搞清楚每个法条所规定内容的纵横联系,例如,我国各个民事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有哪些,具有哪些共性和特性等,这样复习的效果是有助于知识的立体化。初期复习阶段的复习遵循四个“原则”,下面详述之:
一、复习起点
司法考试内容的复习起点安排,最好按照各部门法所占分值比例来安排,例如,可以先复习刑事法律或者民事法律。
二、复习顺序
就
司考复习的顺序而言,建议采取“实体法+程序法”的方法,例如“民事法律+民事诉讼法律”,“刑事法律+刑事诉讼法律”,“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等,这样的复习方法不仅可以弥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障碍,而且可以相互对应,促进记忆和理解。
三、微观复习
即具体到每个部门法的复习,应首先掌握司法考试指定教材中相关理论知识,然后再结合法条和司法解释融会贯通,当初听取了朋友的建议,通过qq 8000 86 007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VIP班。网校诸位名师细致全面的分析,深入浅出的讲解,还有辅导老师专业的答疑辅导,无不让我受益良多。大家不妨联系一下听听看吧!最后研究历年真题,分析考查方式和考点。一般而言,历年真题中的考点是“恒重”的,即重复率很高。司法考试涉及的内容有全面性的趋势,所以要避免一个误区即只依赖历年考点来复习,这样会有失偏颇。
四、后期重记忆
将记忆性偏重的知识点放在后面复习。由于记忆规律的作用和大强度的复习,不可能有太长时间的记忆,所以要将这种记忆性偏高的知识点“置后”。例如,法制史、法理学、国际公法等内容。当初先听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相关课程,经过老师梳理和讲解以后,后期强化记忆的时候感觉轻松了许多。
除以上四个原则外,建议考生在司考复习中,除了依靠“眼睛”和“大脑”,还要学会用“手”,即要善于总结。采用这种做法的原因有二:一是有助于记忆,俗话说“好记性赶不上烂笔头”;二是由于司法考试指定教材很详细,如果每一阶段的复习都一页页翻实属负累,而大纲又过于简单,所以考生应制备自己的“复习宝典”,将涉及的知识点系统化,例如,可以写明考点包括的主要制度,各制度考查的关键点是什么,有哪些疑点甚至包括复习过程中闪现的“灵感与火花”。当初我直接利用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讲义进行这项工作,确实颇为见效!在看老师的讲义的同时,配合着有同步字幕的视频课件看,绝对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许在复习的第一阶段会感觉工作量比较大,但到最后一阶段相信会有明显的事半功倍的效果。
“良好的开端意味着成功的一半。”初期的复习对于整个司法考试备考至关重要。司法考试万万不可搞成“大跃进”!只有按部就班、循序渐进,更多的付出才会有更美的收获。祝大家2014年司法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