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过判决的方式认定财产无主,仅仅是根据一定的事实,从法律上推定为无主财产,因此,在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财产原所有人或者其继承人可能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撤销法院的原判决,以保护财产原所有人或者其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3条规定,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财产原所有人或者其继承人出现,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该财产提出权利主张,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也就是说,财产原所有人或者其继承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财产无主之日起,必须在2年内行使请求权,申请法院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超过该诉讼时效期间,财产原所有人或者继承人请求返还财产的,不予保护。原判决撤销后,财产由其原所有人或合法继承人认领,占有财产的单位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应当作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