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将于5月20日由法律出版社在全国同步出版发行上市。纵观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其大纲内容及考查方式都有最新的变化。
与2014年相比,2015年考试大纲主要有以下变化:
1、根据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增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考查内容,对宪法、法律职业道德等科目知识点进行了调整完善,引导考生养成遵循法律职业立场、伦理的良好职业素养。
比如,今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个学科的名称,将会修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一个学科今年的变化,主要是依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学科结构及考点内容,全部进行了重新编写。
2、强调要注重检验考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重点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考查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
3、根据立法变化和司法实践情况,大纲附录法律法规目录新增或修订了《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不动产登记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法律解释。
比如,经济法根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新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作了重大的调整。
再比如,今年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主要根据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进行了修改。新增了七个考点,删除或合并七个考点。具体表现在
(1)将第四章第三节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不得超越职权不得滥用职权两个考点合并成了一个,就是不得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并且新增加了一个无明显不当这样的一个考点。
(2)第十一章第三节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新增了依法受理、依法应诉原则,作为一个考点。
(3)第十二章第二节应予受理的案件新增了行政确权案件、征收征用案件、行政给付案件、行政合同案件四个考点。删除了抚恤金案件、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反倾销行政案件、反补贴行政案件四个考点。
(4)第十五章第一节起诉与受理部分,对起诉的审查、审查的结果两个考点,合并为对起诉的审查和处理一个考点。第二节行政诉讼的第一审程序将审理前的准备审理程序内容,修改为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这样的内容。
(5)第十六章第三节行政案件审理中的特殊制度新增了调解的适用一个考点。第四节涉外行政诉讼删除了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这样一个考点,这是试卷二的第一个重大变化。表现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试卷二还有一些别的变化,表现在刑法方面,主要是附录的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
再有,第三卷民事诉讼法部分的变化最大的在民事诉讼法部分,根据新颁布的《民诉解释》,民事诉讼法部分进行的修改。在这一块主要是新增了五个考点,删除了六个考点。分别是
(1)删除原告与被告的概念、法定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概念这样的三个考点。
(2)第十章第四节调解书调解的效力,新增了调解的相关问题这样一个考点。
(3)第十四章简易程序,原来的第二节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对小额案件审理的特别规定一个考点。今年把它扩展为第三节对小额案件审理的特别规定,包括了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小额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这样两个考点。
(4)第十七章第三节基于检察监督权的抗诉提起再审,新增了检察建议的审查程序这样一个考点。
(5)第二十章第三节裁定,新增了裁判文书的查阅作为一个考点。
(6)在附录法规部分《民事诉讼法》删除了一件法律,修订了一件法律法规,新增了四件法律法规,删除的就是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这个已经被咱们的最新的《民诉解释》所取代。新修订的一件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那么民诉法今年新增的四件法律法规分别是》,第一个就是我刚才说的《民诉解释》,第二个是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这样四件法律法规。
4、大纲中的考试说明还对考试科目、试卷结构和题型调整等情况充分进行了说明。
根据最新的大纲修订和辅导用书的编排,与2014年比较,2015年司法考试考查方式也将有较大的变化。突出表现在以下的几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将集中在卷一和卷四进行考查。2015年的司法考试试卷总共还是四张,但是它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考查将集中在卷一和卷四进行。那么由此我们会看到在卷二和卷三将不再考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内容,
(2)2015年考查方式的第二个变化是试卷四的题型有所调整。我们知道2014年的试卷四主要由简析题、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题型组成。但是2015年的试卷四的考查将主要由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组成。那么显然2015年试卷四将不再考查简析题。
(3)第三个考查方式的变化是试卷四最后一道论述题的字数会有所调整。那么最近几年试卷四最后一道论述题字数要求是不一样的,在2012年以前要求不少于500字,2012年要求不少于800字,2013、2014年要求不少于600字,根据2015年司法考试考试说明要求,试卷四最后一道论述题的字数不少于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