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司法的概念,司法的功能,司法制度的概念和范围,法律职业的概念和特征,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理解:司法改革,审判独立与检察独立,司法公正,司法效率。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司法和司法制度的概念
司法的概念 司法的功能 司法制度的概念 司法制度的范围 司法公正 司法效率审判独立与检察独立 司法改革 司法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节 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职业的概念 法律职业的特征 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 法律职业道德的特征
第三节 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严明纪律,保守秘密 互相尊重,相互配合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第二章 审判制度与法官职业道德
基本要求:
了解:审判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人民法院的性质、任务、设置和职权,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审判制度,法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理解:审判组织的组成与职责,法官法关于法官制度的主要规定,法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官职业责任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审判制度概述
审判制度的概念 我国审判制度的特征 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 主要审判制度
第二节 审判机关
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 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 人民法院的业务机构 审判组织
第三节 法官
法官的条件与任免 法官的权利与义务 法官的考核与培训 法官的等级 法官的奖励和惩戒 法官的辞职与辞退 法官的保障与退休
第四节 法官职业道德
法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法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忠诚司法事业 保证司法公正 确保司法廉洁 坚持司法为民 维护司法形象)
第五节 法官职业责任
法官执行职务中违纪行为的责任 法官执行职务中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第三章 检察制度与检察官职业道德
基本要求:
了解:检察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任务、设置和职权,检察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检察制度,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理解: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检察官法关于检察官制度的主要规定,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熟悉并能够运用:检察官职业责任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检察制度概述
检察制度的概念 我国检察制度的特征 检察制度的基本原则 主要检察制度
第二节 检察机关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人民检察院的任务 人民检察院的设置和职权 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机构 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
第三节 检察官
检察官的条件与任免 检察官的权利与义务 检察官的考核与培训 检察官的等级 检察官的奖励和惩戒 检察官的辞职与辞退 检察官的保障与退休
第四节 检察官职业道德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忠诚 公正 清廉 文明)
第五节 检察官职业责任
检察官执行职务中违纪行为的责任 检察官执行职务中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第四章 律师制度与律师职业道德
基本要求:
了解:律师制度的概念、特征,我国律师管理体制,律师事务所的性质和分类,律师的概念,律师职业道德的概念、特征和依据,法律援助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理解:律师执业的条件、程序和基本原则,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和管理制度,律师收费制度,律师业务范围,律师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熟悉并能够运用:律师的权利义务,律师执业行为的基本规范、律师职业责任的规定,法律援助制度的主要内容。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律师制度概述
律师制度的概念 我国律师制度的特征 我国律师管理体制
第二节 律师
律师的概念 律师执业的资格条件 申请律师执业证书的程序 律师宣誓制度 律师的业务范围 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律师执业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的性质 律师事务所的分类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 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律师收费制度
第四节 律师职业道德
律师职业道德的概念和特征 律师职业道德的依据 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 律师的执业职责
第五节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执业前提 执业组织 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范 律师与委托人或当事人的关系规范 律师参与诉讼或仲裁规范 律师与其他律师的关系规范 律师与所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关系规范 律师与律师协会关系规范
第六节 律师职业责任
律师执业中违纪行为的处分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制度的概念 法律援助对象 法律援助范围 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申请和审査 法律援助实施
第五章 公证制度与公证员职业道德
基本要求:
了解:公证制度的概念、特征,我国公证管理体制,公证机构的概念及性质,公证员的概念,公证员职业道德的概念和依据。
理解:公证业务范围,公证机构设立的原则、条件和程序,公证员的条件与任免,法定公证制度,公证机构的管理制度,公证执业责任保险,公证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证员的权利义务,公证的程序,公证的效力,公证职业责任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公证制度概述
公证制度的概念 我国公证制度的特征 我国公证管理体制
第二节 公证机构和公证员
公证机构的概念 公证机构的设立 公证业务范围 法定公证制度 公证员的概念 公证员的条件与任免 公证员的权利和义务 公证机构的管理制度 公证执业责任保险
第三节 公证程序与公证效力
公证的申请 公证的受理 公证的审查 出具公证书 不予办理公证和终止公证 公证书的认证 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 公证登记和立卷归档 证据效力 强制执行效力 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 公证的救济
第四节 公证员职业道德
公证员职业道德的概念 公证员职业道德的依据 公证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第五节 公证职业责任
公证员执业中违纪行为的处分 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修正 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修订 根据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6 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决定》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2001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2010年12月6日修订后重新发布) 法发〔2010〕53 号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
(2009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法发〔2009〕6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决定》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6 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决定》修正)
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
(200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2004年6月1日第十届第十三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2007年3月6日第十届第三十八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修改) 高检发〔2007〕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2004年3月19日)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2014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2015年9月16日)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2008年7月18日司法部令第11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2008年7月18日司法部令第111号公布 根据2012年11月30日司法部令第125号修正)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
(2014年5月23日司法部发布)
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2014年6月5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2004年3月20日第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九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试行 2009年12月27日第七届二次理事会修订)
法律援助条例
(2003年7月21日国务院令第385号公布 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
(2013年2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2006年2月21日司法部令第101号公布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2006年3月14日司法部令第102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2011年1月6日 中国公证协会修订后重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