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复习已拉开序幕。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技巧,会使复习的结果事半功倍。学习方法和学习技巧,可以通过学习别人经验获取,也可以听一些讲座,看一些书籍增长见识。下面我将和大家分享身边几位过来人的
司考复习方法和技巧。
对绝大多数考生而言,复习对象的选择及其比例确实存在着共性。其大致的比例及时间安排应该是:
1.第一阶段(考前3个月以前)的复习应以法条和教材为主。具体而言,对于法理、法制史、国际公法等无法条支持的学科,当然只能以教材为复习对象。而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国际私法等几个学科的前半部分(总则部分)也有一些法学理论需要掌握,所以也需参考教材,但对于其他学科部分,应偏重于以法条为主。现行司法考试的“教材”也好,“辅导用书”也罢,“应试指导”也罢,统统都属注释法学著作。注释法学著作的最大特点,即在于它以解释现行立法规定为己任,所以如果考生法学功底较好,直接理解法条无问题,那么对于司考范围内的绝大多数学科的复习而言,抛开教材直接复习法条并无什么不妥。但个人认为,还有一个比较好的方法,就是借助辅导机构的名师课件和讲义。我当时经朋友介绍,通过qq800086007联系了独角兽司考网校,报了一个全程旗舰班,省了不少时间,也省了不少银两,呵呵!特别指出的是,独角兽司考网校的视频都是有同步字幕的,我在网上找了其他的辅导班,都没有这个功能,感觉很适合我,帮我省了不少事呢。
2.第二阶段(考前1~3个月)应以法条和试题为主要对象,二者的大致时间之比可为5∶3,其余时间放在教材的复习上。试题主要指历届真题。对于广大司考朋友而言,一定要将作答、理解、消化并能举一反三地运用最近几年的
司考真题,放在战略的高度加以重视和对待。听一听独角兽司考网校名师的授课,就了解其中的奥妙了。实际上,对于任何考试而言,复习、作答、理解历届真题都是极端重要的。
3.第三阶段(考前1个月内)应以试题与法条为主。在最后一个月内,除了法理、法制史、国际公法等极少数学科的复习要使用教材外,其他学科复习的一条“黄金法则”是远远抛开教材,而专心于自己在前一阶段复习期间发现的不懂的、还未记牢的、易犯错误或易混淆的和不能灵活应用的法条上,当然也要辅之以充分的高质量的辅导题,以查漏补缺,加强记忆,并增强实践经验与答题感觉。法条、试题和教材的复习时间宜安排为4∶5∶1.
总括而言,在教材、法条、试题三大件的关系上,法条是处于核心与灵魂地位的,“司考很大程度上就是考法条”。建议考生在复习中也一定要重视法条的复习。但谨记一点:千万不要死记硬背!要知道:司法考试划定的内容,包括150余个法律文件,1万多个法条,以及300万字左右的辅导教材。
朋友们,加油吧!2015司考在向你们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