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过司法考试的朋友都知道,卷四是司法考试中非常难得分的部分,所以,我们要尽量少丢分。那么,要如何做才能让卷四少丢分呢?让我们先来看一下卷四丢分的八大原因。
一、字迹潦草
诚如有的阅卷老师所说,大多数考生都是“书法家”:第一、二题的答案是楷体书写,第三题的答案是行楷书写,第四题的答案是行书书写,第五题的答案是草书书写,第六题的答案是狂草书写,第七题的答案书写就不知道是什么字体了,乱七八糟!改卷老师很累,每天盯着电脑看,弄得两眼冒金星,且阅卷时间紧迫,如果你的字很潦草,看不清楚、无法识别,这时你就开始大量丢分了!最多可以让你丢10—20分!造成以上丢分的原因,是答卷时间不够了。对很多考生而言,考前没有真正训练过卷四的答卷技巧和培养过答卷能力。原因很多,有的是因为懒惰,有的是因为恐惧答卷,有的是因为没有训练意识等等原因吧,造成在考场上答卷时“心中有着千言万语,不知从何下笔”的窘况,浪费大量时间,单位时间内不能完成相应的试题的作答,最后潦草了事,丢了许多不应当丢的分。建议大家听听独角兽司考网校
全程班的课,多位老师对于答题的思路和技巧都有独到的见解,再配合有同步字幕的视频课件,复习起来是极好的,O(∩_∩)O哈哈~个人感觉很实用。记得网校qq是800086007,相信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教你一招:每到题的答卷时间是该题分值的1.4倍。如一道题的分值是20分,那么此题的答卷时间就是28分钟。如此把握每一道题的答卷时间,就不会造成后来因为时间紧迫,而字迹潦草的丢分现象。当然最根本的办法是强化卷四的训练,提高答题速度,尽量用楷书答完所有题目。
二、卷面混乱
答案书写必须条理分明、层次清晰。按照问题的序号给出相应答案的1、2、3……的序号或小标题。如果你的答案没有层次,就算你将可能的知识点全部都答上了,但由于没有段落、没有句号,甚至一“逗”到底。更有甚者,答案弄得像蜘蛛网一样:上一个插入符号,下一个替换符号;东牵一根线,西搭一根绳;上一行勾勾画画,下一行涂涂改改……那么我很肯定地告诉你,这道题一般是没有得高分的可能了。
改卷是很累很辛苦的差事,起早贪黑,每天盯着白花花的电脑屏幕看,做着无聊的重复性体力劳动……心情如何是可想而知的。这个时候,如果看到一份字迹工整、没有涂改、层次清晰的答案,眼前豁然开朗,心情顿时舒畅,即使你可能没有完全答到要点上,但肯定比你字迹不好的情况,得分要高的多。这值得你关注!
三、错别字
一般性的文字错误(如“的”与“地”等的使用)或多字、漏字不扣分,但法律术语错误会适当扣分。考生要注意常见法律术语的书写和使用。如,权力(公权)、权利(私权)、瑕疵、犯罪既遂、得逞、猥亵、淫秽、渎职、管辖、犯罪嫌疑人、赠与合同、篡改、临摹、倒塌、坠落、行纪合同、交通肇事、教唆、盗窃、煽动、颠覆、诽谤、斡旋等等,法律术语一定要书写正确。当法律术语不会写时,可以用名词解释的方式(使用该法律术语的含义)答卷,以规避该法律术语。但罪名的第一次出现很难规避,那就用拼音替代,虽然要扣分,但最少让阅卷人明白你的意思,以后的答案中再次出现该罪名时,就用“本罪”、“该罪”、“此罪”等代词来替代,减少丢分的机会。
四、政治观点错误
主要指的是简答题和论述题涉及政治观点问题。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要求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指导原则等内容,并相应加大考查分量和分值比例,加强对考生法律实践和思想道德素质的考查,确保考生符合法律职业的要求,和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所以在作答简答题和论述题时要有正确的政治观点,不可把偏激的观点答在试卷上。对于法律制度是可以进行正反两方面分析的,政治观点绝不可以反动!同时,推荐大家每天看一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
司考地图,它用思维导图方式涵盖了15个部门法,涵盖了司法考试核心考点,按图索骥,一目了然!让考点不再孤单,让考点成系统成体系!我把它挂在墙上,每天临睡前都瞅一瞅,梦中也司考,成为司考王国的主人;醒来之后,回忆
司考地图王国城池城堡,如果忘记哪个城池城堡,可以立刻去司考地图上视察……
五、字数不足
对于简答题和论述题而言,答案有字数要求,四百字也好五百字也好,字数是概括的字数。只要字数超过答案纸中提示的字数,就符合字数的要求了,给2—3分,字数不足的扣去2—3分,评卷教师酌情给扣分。凑字数是最简单的事:当字数不足时就把核心观点在最后重复一次,这叫“首尾呼应”嘛,字数就足了嘛。
六、法条引用的技巧
法条的引用包括两部分:一是法律文件名称引用,一是法律条文内容引用。前者概括引用即可,后者意思引用即可。(这招拜独角兽司考网校王旭老师所授,谢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以引用为“《刑法》”或“刑法”。如果法律文件名称记不清了或可能混淆,此时可以使用万能词汇概括引用,就写“根据有关规定”或“根据相关规定”。法律条文内容的引用,只要说出大致的意思即可,不要求原文引用。
七、答案中有“参见”
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答案理由重复的情况时。如果后一问题的答案理由,与前面某问题的答案理由相同,此时切不可书写为“本问题的理由部分参见某某问题的理由部分”。
八、笔迹过细
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要求中强调,必须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答题,目的是为了保证扫描后的图片文件中的字迹清晰,免得阅卷教师看不清。有的考生没有注意到这个要求,卷四答案的书写就用0.28mm或更细的笔答卷了,如果书写极其用力,写的清晰不会影响得分,但如果字迹不是十分清晰,那你就会丢一些你想不到的分数了。
有人说:竞争的本质不是比谁更强壮,也不是比谁更聪明,而是比谁更少犯错误。司法考试中,在我们其他条件既定的情况下,我们少犯一些错误,那么,我们距离成功就更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