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最大限度地明确司法考试复习的重点,提高复习效率是个值得大家思考的问题。在这里,与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经验,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强化记忆知识点与法条
相信通过之前的复习阶段,大家已经对相关知识点有了一定掌握,但是仅仅通过阅读所达到的记忆程度应付考试是远远不够的。反复阅读会让人认为自己对知识点已经相当熟悉,但做题时却会发现这样的“熟悉”只是泛泛的印象。而司法考试题目往往会在大家复习时不注意的细节上做文章,尤其是在诉讼法方面,这样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这就要求大家对相关法条和知识点细节非常熟悉。专门安排时间背诵识记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所在,通过背诵,才能够意识到单纯阅读的不足之处和自身问题所在,将重点放在真正的掌握上来。
安排背诵是绝对有必要的,但注重背诵的重点和方法同样也是必要的。司考知识点和法条数不胜数,就算是所谓的重点法条数量也比较庞大,怎样选择背诵的内容就成为令人困扰的问题。在我看来,应该从考试大纲要求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加以选择。将记忆准确性要求高、题目多直接考察法条及其运用的诉讼法作为重点,而对于民法等实体法律,则注重理解运用,不要过分拘泥细节,当然刑法分则重点犯罪构成,也是需要大家多花功夫记忆的。想当初,在朋友的推荐下,通过qq800086007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
全程班,在老师的指点下,不仅系统全面地学习了理论知识,也对法条有了较为全面而深刻的理解,对于后来的“背诵”起到了非常好的促进作用。我的司法考试的顺利过关,还得力于独角兽网校的
司考地图,记得在备考的那段时间,我每天临睡前都会看一看独角兽网校的
司考地图,醒来之后,再看一看,不知不觉中,脑海里形成了司法考试各个学科的体系,真正让我学到了“精髓”。大家不妨联系一下学学看吧!
至于背诵的方法,建议大家采用列表格做比较的方法,分专题加以归纳总结,这个方法在诉讼法的记忆上特别有效,既可以宏观比较三大诉讼法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规定,也可以细化到同一法律在不同诉讼阶段的不同规定,对不同诉讼参加人的不同规定等。在实体法的复习上,也可以采用这样的方法对近似的制度归纳掌握。这样的归纳方法把一些看似无关的制度联系起来,在比较中发现不同,可以锻炼识别迷惑选项的能力,增加答题准确性。
二、认真研习历年真题
真题的重要性不必赘言,但怎样真正将真题用好才是关键。常见的误区是很多人将真题仅仅做为练习之用。其实,在复习的各个阶段都是离不开对真题的研究学习的。复习初期通过真题发现差距,熟悉考试内容,复习中期通过真题了解命题思路,总结规律,复习末期则通过真题查漏补缺,模拟考试,提高信心。正如独角兽司考网校老师所言,“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来年真题!”不由你不信哟!
在这个阶段,相信大家都已经做过真题了,但在做题的同时是不是总结过题目的分布,考察范围,出题角度呢?一套真题,除了字面题目内容之外,还包含命题的思想方针乃至司法考试的特点,其中仅仅题目内容就值得我们专门归纳,从中发现考察重点,出题方式。举个例子,对于选择题并不应该满足于选出正确选项,还应该想想干扰项错在哪儿,及其怎样在什么程度上干扰了选择的正确性,多加归纳,就可以看出命题者设置干扰项的常见套路。当初听了独角兽司考网校老师的讲解,对考试的重点和套路有了较为准确的把握,确实令我受益匪浅!在听老师讲解的时候,配合着视频底下的同步字幕,遇到听的不是特别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看字幕,省事更方便,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通过分析真题,找出自己在知识点上的不足,对于错题及自己认为有价值的题目要反复练习,归纳总结。而在大量和反复分析了真题字面内容之后,参照大纲,自己就能理解归纳隐含在题目字面中命题的思路及司法考试由于大量采用选择题的形式而不可避免的局限,理解大纲所要求的具体掌握程度,这样在复习中就更有针对性,也更能提高效率。
三、调整心态,争取成功
复习的任务繁重,压力较大,这就更需要大家调整心态,不要被眼前的困难吓倒,依照自己的计划的同时注重效率。不要贪多求全,以自己之前一直使用的参考书为主,争取每看一遍书都有新的收获;也不要陷入题海,重视真题的研习即可。
朋友们,相信自己,辛勤的汗水终将换来成功的喜悦!祝大家2016年司法考试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