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分类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法考 > 法规 > 正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2014-05-14 10:47 来源:独角兽网校 点击:次 【字号:

  发文单位:国务院

  文  号:国函〔2014〕53号

  发布日期:2014-4-29

  生效日期:2014-4-29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你局关于调整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一)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集人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二)增加商务部为成员单位,将成员单位中原卫生部、原广电总局、原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别调整为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监察部不再作为成员单位。(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调整为: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也可邀请中央宣传部、高法院、高检院等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国务院。联络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召集。联络员会议研究年度重点工作建议,协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对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预备性研究协调。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09〕42号)停止执行。

  附件: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2014年4月29日
 

  附件

  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国务院同意,建立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统筹部署、组织全国打击生产销售假药专项行动;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同查处有关重大案件;协调解决各有关部门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工作的重大问题,促进部门、地方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研究与打击生产销售假药有关的重要问题,向国务院提出建议。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办、银监会、邮政局等12个部门组成,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为牵头单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也可邀请中央宣传部、高法院、高检院等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国务院。

  联络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召集。联络员会议研究年度重点工作建议,协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对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预备性研究协调。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工作的有关问题,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打击生产销售假药

  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张 勇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

  副召集人:刘佩智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

  成 员:尚 冰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黄 明 公安部副部长

  王保安 财政部副部长

  房爱卿 商务部副部长

  马晓伟 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鲁培军 海关总署副署长

  甘 霖 工商总局副局长

  田 进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

  袁曙宏 法制办副主任

  杜金富 银监会纪委书记

  刘 君 邮政局副局长
每日获悉司考成功经验、考前考点预测、课程更新进度,帮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2023年法考辅导方案>>
分享到:
0
法考辅导优惠套餐
班次名称班次介绍优惠价
客观题精英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考题点评、冲刺特训四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邮寄2023年四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新大纲解读直播。
授课内容中涉及法考重点、难点、必考点等内容,帮您从多个维度上逐一破解法考困局!
¥1380购买
VIP协议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等直播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应试班。
该班次提供教务老师辅导,制定学习规划,同时赠送对应答疑积分,解答专业法律问题!
签订协议,万一不过关,遵照协议次年免费重读。
¥2980购买
科举社群班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客观题无忧直播班等直播特色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论述班。
科举社群班实行实名制专属小班教学,根据课程更新进度和报名时间等因素编入班级QQ群;同时还包括专业答疑、直播、督学等服务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学习效率,最终帮您稳妥的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学制两年,课程有效期至2024年主观题考试结束3日内关闭。
适合群体:
特别适合零基础、基础薄弱或在职考生,抱着必过心态参加法考的所有考生!
班次特色:
1.特色直播课:客观题无忧直播班、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
2.科举社群班专属个性化学习方案,可以1对1帮助修订完善,让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3.组建实名制QQ小班教学群,班主任带班学习交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独角兽APP和官网专业答疑,享有优先答疑权,拥有更多答疑权限。
5.考前100天每周微信督学提醒,促进学习进度。
¥5800购买
上一篇:民政部关于印发《救灾应急工作规程》的通知
下一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
相关新闻
选报课程快速注册
更多>>

学员心声

听兰燕卓老师的课非常舒服~
学员dc14032538:史飚老师师德非常好,课讲得好,气质也好,听老师的课非常舒服。我虽然是非法本学生,但是能听得很懂。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ui14355565: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韩祥波老师的课一听就懂
学员af456565555:很喜欢韩祥波老师的课,让我这个不是科班法学出身的人一听就懂。我相信只要坚持,一定能有好成绩。
蔡辉老师,司法考试的泰斗级人物啊!
杨帆老师把枯燥晦涩的法理学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人听得津津有味,使考生做题的准确率迅速提高,杨老师对课程分
杨帆老师,我的最爱
杨帆老师的课程论证充分,特别细致,严谨认真,条分缕析,逻辑严谨,分析透彻,思维缜密,受益匪浅!
王斌老师是很用心地在讲课
学员dh14050516:赵真老师的课讲得条理清晰,听了他的课,在上大学期间纠结很长时间都不懂的知识点终于茅塞顿开,说明他
王斌老师的课很棒!
学员dw14032537:听了赵真老师的课程,受益良多,感觉建立了有序的知识体系。赵真老师的课很棒!
蔡辉老师讲课风趣~~
学员dh14020115:赵真老师讲课风趣,富于激情,语言有感染力,善于调节课堂气氛;方式别具一格,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方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95546litp: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蔡辉老师的课程太赞了
学员awd123366:蔡辉老师讲课声音听着很舒服,知识点化繁为简,很生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支付方式 | 常见问题 | 人才招聘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2008-2023 北京随考通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证140069 京ICP备13042676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969号


全国客服热线:400-6906-701 手机:15601237186 QQ:481261486 | 咨询时间:每天8:00-22: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建议邮箱:djsjianyi@163.com
在线咨询 课程咨询 网授咨询 面授咨询 图书咨询 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