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分类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法考 > 法规 > 正文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4-05-16 11:07 来源:独角兽网校 点击:次 【字号:

  发文单位: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文  号:国卫办药政函〔2014〕163号

  发布日期:2014-2-26

  生效日期:2014-2-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财务司、法制司、医政医管局、监督局、宣传司、监察局:

  为做好《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以下简称《规定》)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分工

  我委药政司承担落实《规定》主体责任,负责指导各地建立和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汇总各地上报的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信息,制作并督促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等;宣传司负责在委网站开辟专栏,做好各地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转载工作;法制司负责指导督促各地修订原有不良记录制度;驻委监察局会同有关业务司局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涉及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案件进行查处。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健全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指定牵头部门,明确任务分工。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2014年3月底前完成本行政区域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相关制度的修订工作,制订具体实施办法,连同牵头单位和联系人、联系方式一并报送我委药政司。地方人民政府已指定其他部门负责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职能的,由其他部门承担相应管理职责。

  二、建立逐级报送制度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接到《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有关文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送因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商业贿赂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责任的或本单位工作人员被追究党纪政纪案件中涉及到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名单。

  县级、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查处或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有《规定》第四条所列行为企业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送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第四、第五条进行核实。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工作完成或在核实工作完成5个工作日内,将应当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相关内容在本部门网站公布,并在公布后1个月内报送我委药政司。我委网站已开设“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专栏,将在接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送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转载各省(区、市)公布的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同时发布相关信息,通报地方工作动态。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送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有关材料按照《规定》第十一条执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委时,同时填写《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报送表》(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

  三、签署廉洁购销合同

  医疗卫生机构在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签署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等采购合同时,应当同时签署《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样本见附件2)。廉洁购销合同的签订方应当与采购合同保持一致。已经发生购销行为但尚未签订廉洁购销合同的,应当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补签工作。

  各地要严格执行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相关企业及其代理人和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处理规定。对1次列入当地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本省级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在不良记录名单公布后2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其他省级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2年内在招标、采购评分时对该企业产品作减分处理。对5年内2次及以上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全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2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四、加强综合监督检查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任务分工落实情况,与司法机关和监察、财政、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信息沟通情况,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是否及时核实、公开信息,是否存在迟报、瞒报、漏报情况,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和医疗机构执行市场清退情况,对医疗机构及有关人员违反《规定》处理情况等。我委将定期对各省(区、市)落实《规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年年底进行工作总结。

  五、做好相关政策衔接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原卫生部2007印发的《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卫政法发〔2007〕28号)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全面梳理本行政区域内按照卫政法发〔2007〕28号规定仍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事项,尚未到期的不良记录继续生效,直到原期限届满为止。2014年3月1日起执行《规定》后,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次数做累计处理。各地要将总结清理情况于2014年4月底前在本部门政务网站公布,同时报送我委。

  联 系 人: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 房晓良

  联系方式:010—68792599

  电子邮件:yzsgyc@nhfpc.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邮政编码:100044

  附件:1.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报送表.doc

  http://www.nhfpc.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14/02/20140227170733260.doc

  2. 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doc

  http://www.nhfpc.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14/02/20140227170746265.doc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2月26日
每日获悉司考成功经验、考前考点预测、课程更新进度,帮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2023年法考辅导方案>>
分享到:
0
法考辅导优惠套餐
班次名称班次介绍优惠价
客观题精英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考题点评、冲刺特训四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邮寄2023年四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新大纲解读直播。
授课内容中涉及法考重点、难点、必考点等内容,帮您从多个维度上逐一破解法考困局!
¥1380购买
VIP协议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等直播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应试班。
该班次提供教务老师辅导,制定学习规划,同时赠送对应答疑积分,解答专业法律问题!
签订协议,万一不过关,遵照协议次年免费重读。
¥2980购买
科举社群班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客观题无忧直播班等直播特色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论述班。
科举社群班实行实名制专属小班教学,根据课程更新进度和报名时间等因素编入班级QQ群;同时还包括专业答疑、直播、督学等服务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学习效率,最终帮您稳妥的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学制两年,课程有效期至2024年主观题考试结束3日内关闭。
适合群体:
特别适合零基础、基础薄弱或在职考生,抱着必过心态参加法考的所有考生!
班次特色:
1.特色直播课:客观题无忧直播班、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
2.科举社群班专属个性化学习方案,可以1对1帮助修订完善,让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3.组建实名制QQ小班教学群,班主任带班学习交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独角兽APP和官网专业答疑,享有优先答疑权,拥有更多答疑权限。
5.考前100天每周微信督学提醒,促进学习进度。
¥5800购买
上一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捐赠纺织品折价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
下一篇: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相关新闻
选报课程快速注册
更多>>

学员心声

听兰燕卓老师的课非常舒服~
学员dc14032538:史飚老师师德非常好,课讲得好,气质也好,听老师的课非常舒服。我虽然是非法本学生,但是能听得很懂。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ui14355565: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韩祥波老师的课一听就懂
学员af456565555:很喜欢韩祥波老师的课,让我这个不是科班法学出身的人一听就懂。我相信只要坚持,一定能有好成绩。
蔡辉老师,司法考试的泰斗级人物啊!
杨帆老师把枯燥晦涩的法理学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人听得津津有味,使考生做题的准确率迅速提高,杨老师对课程分
杨帆老师,我的最爱
杨帆老师的课程论证充分,特别细致,严谨认真,条分缕析,逻辑严谨,分析透彻,思维缜密,受益匪浅!
王斌老师是很用心地在讲课
学员dh14050516:赵真老师的课讲得条理清晰,听了他的课,在上大学期间纠结很长时间都不懂的知识点终于茅塞顿开,说明他
王斌老师的课很棒!
学员dw14032537:听了赵真老师的课程,受益良多,感觉建立了有序的知识体系。赵真老师的课很棒!
蔡辉老师讲课风趣~~
学员dh14020115:赵真老师讲课风趣,富于激情,语言有感染力,善于调节课堂气氛;方式别具一格,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方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95546litp: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蔡辉老师的课程太赞了
学员awd123366:蔡辉老师讲课声音听着很舒服,知识点化繁为简,很生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支付方式 | 常见问题 | 人才招聘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2008-2023 北京随考通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证140069 京ICP备13042676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969号


全国客服热线:400-6906-701 手机:15601237186 QQ:481261486 | 咨询时间:每天8:00-22: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建议邮箱:djsjianyi@163.com
在线咨询 课程咨询 网授咨询 面授咨询 图书咨询 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