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分类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法考 > 法规 > 正文

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2014-11-04 15:59 来源:独角兽网校 点击:次 【字号: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财税[2014]73号

  发布日期:2014-10-9

  执行日期:2014-1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天津、上海、广东、深圳、西藏、宁夏、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现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适用税率

  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相应将资源税适用税率由5%提高至6%。

  二、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优惠政策

  (一)对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二)对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

  稠油,是指地层原油粘度大于或等于50毫帕/秒或原油密度大于或等于0.92克/立方厘米的原油。高凝油,是指凝固点大于40℃的原油。高含硫天然气,是指硫化氢含量大于或等于30克/立方米的天然气。

  (三)对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三次采油,是指二次采油后继续以聚合物驱、复合驱、泡沫驱、气水交替驱、二氧化碳驱、微生物驱等方式进行采油。

  (四)对低丰度油气田资源税暂减征20%。

  陆上低丰度油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原油可采储量丰度在25万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油田;陆上低丰度气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天然气可采储量丰度在2.5亿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气田。

  海上低丰度油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原油可采储量丰度在60万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油田;海上低丰度气田,是指每平方公里天然气可采储量丰度在6亿立方米(不含)以下的气田。

  (五)对深水油气田资源税减征30%。

  深水油气田,是指水深超过300米(不含)的油气田。

  符合上述减免税规定的原油、天然气划分不清的,一律不予减免资源税;同时符合上述两项及两项以上减税规定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不能叠加适用。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对上述政策进行调整。

  三、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优惠政策实施

  为便于征管,对开采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气、低丰度油气资源及三次采油的陆上油气田企业,根据以前年度符合上述减税规定的原油、天然气销售额占其原油、天然气总销售额的比例,确定资源税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综合减征率=∑(减税项目销售额×减征幅度×6%)÷总销售额

  实际征收率=6%-综合减征率

  应纳税额=总销售额×实际征收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中石化)陆上油气田企业的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具体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按本通知所附《陆上油气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表》(以下简称附表)执行。今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陆上油气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状况、产品结构的实际变化等情况对附表内容进行调整。附表中未列举的中石油、中石化陆上对外合作油气田及全资和控股陆上油气田企业,比照附表中所列同一区域油气田企业的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执行;其他陆上油气田企业的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暂比照附表中邻近油气田企业的综合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执行。

  海上油气田开采符合本通知所列资源税优惠规定的原油、天然气,由主管税务机关据实计算资源税减征额。

  四、关于中外合作油气田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征收管理

  (一)开采海洋或陆上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在2011年11月1日前已签订的合同继续缴纳矿区使用费,不缴纳资源税;自2011年11月1日起新签订的合同缴纳资源税,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

  开采海洋油气资源的自营油气田,自2011年11月1日起缴纳资源税,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

  (二)开采海洋或陆上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按实物量计算缴纳资源税,以该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扣除作业用量和损耗量之后的原油、天然气产量作为课税数量。中外合作油气田的资源税由作业者负责代扣,申报缴纳事宜由参与合作的中国石油公司负责办理。计征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物随同中外合作油气田的原油、天然气一并销售,按实际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扣除其本身所发生的实际销售费用后入库。

  海上自营油气田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海洋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机构负责征收管理。

  本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4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0月9日

  附:

  陆上油气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综合

  减征率和实际征收率表

  序号

  油气田企业

  所在省份

  综合减征率

  实际征收率

  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 黑龙江

  新疆

  0.78%

  5.22%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内蒙古 辽宁

  海南

  1.44%

  4.56%

  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

  吉林

  1.03%

  4.97%

  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天津 河北

  0.82%

  5.18%

  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分公司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1.09%

  4.91%

  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

  河北

  0.26%

  5.74%

  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

  江苏 四川

  云南

  2.4%

  3.60%

  8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 广西

  海南

  0

  6%

  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重庆 四川

  0.68%

  5.32%

  1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

  山西 内蒙古

  陕西 甘肃

  宁夏

  1.09%

  4.91%

  1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

  甘肃

  0.04%

  5.96%

  1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

  甘肃 青海

  0.40%

  5.60%

  1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

  新疆

  0.44%

  5.56%

  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

  0.05%

  5.95%

  1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甘肃 新疆

  0.53%

  5.47%

  1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山东 新疆

  1.44%

  4.56%

  1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内蒙古 山东

  河南

  1.2%

  4.80%

  18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

  河南

  1.57%

  4.43%

  19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

  湖北 重庆

  0.61%

  5.39%

  2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江苏 安徽

  0.34%

  5.66%

  2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

  2.16%

  3.84%

  2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广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1.2%

  4.80%

  2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江苏 重庆

  0.97%

  5.03%

  2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内蒙古 陕西

  甘肃 宁夏

  1.2%

  4.80%

  2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

  吉林 辽宁

  0.53%

  5.47%

  26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

  四川

  2.4%

  3.60%

  2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勘探开发中心

  新疆

  0

  6%
每日获悉司考成功经验、考前考点预测、课程更新进度,帮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2023年法考辅导方案>>
分享到:
0
法考辅导优惠套餐
班次名称班次介绍优惠价
客观题精英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考题点评、冲刺特训四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邮寄2023年四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新大纲解读直播。
授课内容中涉及法考重点、难点、必考点等内容,帮您从多个维度上逐一破解法考困局!
¥1380购买
VIP协议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等直播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应试班。
该班次提供教务老师辅导,制定学习规划,同时赠送对应答疑积分,解答专业法律问题!
签订协议,万一不过关,遵照协议次年免费重读。
¥2980购买
科举社群班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客观题无忧直播班等直播特色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论述班。
科举社群班实行实名制专属小班教学,根据课程更新进度和报名时间等因素编入班级QQ群;同时还包括专业答疑、直播、督学等服务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学习效率,最终帮您稳妥的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学制两年,课程有效期至2024年主观题考试结束3日内关闭。
适合群体:
特别适合零基础、基础薄弱或在职考生,抱着必过心态参加法考的所有考生!
班次特色:
1.特色直播课:客观题无忧直播班、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
2.科举社群班专属个性化学习方案,可以1对1帮助修订完善,让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3.组建实名制QQ小班教学群,班主任带班学习交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独角兽APP和官网专业答疑,享有优先答疑权,拥有更多答疑权限。
5.考前100天每周微信督学提醒,促进学习进度。
¥5800购买
上一篇: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相关新闻
选报课程快速注册
更多>>

学员心声

听兰燕卓老师的课非常舒服~
学员dc14032538:史飚老师师德非常好,课讲得好,气质也好,听老师的课非常舒服。我虽然是非法本学生,但是能听得很懂。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ui14355565: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韩祥波老师的课一听就懂
学员af456565555:很喜欢韩祥波老师的课,让我这个不是科班法学出身的人一听就懂。我相信只要坚持,一定能有好成绩。
蔡辉老师,司法考试的泰斗级人物啊!
杨帆老师把枯燥晦涩的法理学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人听得津津有味,使考生做题的准确率迅速提高,杨老师对课程分
杨帆老师,我的最爱
杨帆老师的课程论证充分,特别细致,严谨认真,条分缕析,逻辑严谨,分析透彻,思维缜密,受益匪浅!
王斌老师是很用心地在讲课
学员dh14050516:赵真老师的课讲得条理清晰,听了他的课,在上大学期间纠结很长时间都不懂的知识点终于茅塞顿开,说明他
王斌老师的课很棒!
学员dw14032537:听了赵真老师的课程,受益良多,感觉建立了有序的知识体系。赵真老师的课很棒!
蔡辉老师讲课风趣~~
学员dh14020115:赵真老师讲课风趣,富于激情,语言有感染力,善于调节课堂气氛;方式别具一格,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方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95546litp: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蔡辉老师的课程太赞了
学员awd123366:蔡辉老师讲课声音听着很舒服,知识点化繁为简,很生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支付方式 | 常见问题 | 人才招聘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2008-2023 北京随考通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证140069 京ICP备13042676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969号


全国客服热线:400-6906-701 手机:15601237186 QQ:481261486 | 咨询时间:每天8:00-22: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建议邮箱:djsjianyi@163.com
在线咨询 课程咨询 网授咨询 面授咨询 图书咨询 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