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国家林业局
文 号:林造发〔2014〕140号
发布日期:2014-9-29
执行日期:2014-9-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局:
为指导各地科学开展森林抚育,提高森林抚育质量,规范检查验收工作,在总结近年来森林抚育特别是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工作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修订了《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和《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林业局
2014年9月29日
附件:《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
http://www.forestry.gov.cn/uploadfile/main/2014-10/file/2014-10-8-5ea9726a54274c65858845b1d6ee6df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