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分类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法考 > 法规 > 正文

工商总局关于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5-01-19 09:07 来源:独角兽网校 点击:次 【字号: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文  号:工商消字[2014]233号

  发布日期:2014-12-29

  生效日期:2014-12-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的要求,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处置商品质量安全风险,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现就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防控结合、依法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以保护消费者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为出发点,牢固树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关口前移的理念,强化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建立健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制度,依法及时公布商品质量安全信息,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日用消费品为重点品种,以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质量安全指标为重点内容,健全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的信息采集、分析、评估、研判及发布制度,形成以预防为主、风险控制为核心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机制,实现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避免发生区域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采集和整理,有效发现质量安全风险。要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商品质量安全信息采集系统,推动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整合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12315投诉举报信息、日常监管信息和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信息,逐步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数据库,实现商品质量安全信息的联网应用,有效发现和采集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强化对信息的整理、分析和利用,有针对性地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及时有效地发现可能影响消费者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质量安全问题。

  (二)构建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评价制度,准确判定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找准危害消费者权益、影响市场稳定和社会安定的区域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点和关键点,研究完善风险评价程序和指标,加强对商品质量现状的定量定性分析,评估风险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规定,确定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要积极借助检测机构、科研院校等社会力量,开展对商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和评价方法的分析研究,不断提高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的准确性、科学性。

  (三)建立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机制,及时发布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各地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及时发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对国际国内重大活动、会议以及节假日期间可能产生的区域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并发布风险警示。要积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加强信息交流和社会共治,共同防范商品质量安全风险。

  (四)强化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快速处置质量安全风险。要建立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应急处置管理机制,完善工作预案,及时有效地做好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要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应急方案,健全组织保障体系,落实工作职责,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及时启动相对应的应急预案。要认真处理重大群体性消费投诉,迅速部署应急处置期间的专项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对认定有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责令改正、集中整治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工作的重要性,将风险警示工作作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经费保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统筹调配力量和经费投入,切实保障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工作协作。各地要加强对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部门间风险警示信息的交流和共享,依法依程序审核风险警示信息,统一信息发布管理,确保风险警示发布的准确性。

  (三)加强舆情应对。各地要加大正面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有关警示信息,主动正确引导舆论。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对突发风险的关注,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风险警示信息发布后,要及时掌握社会舆情,有效应对和处置商品质量安全舆情动态。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互动,发挥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机制的积极作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工商总局

  2014年12月29日
每日获悉司考成功经验、考前考点预测、课程更新进度,帮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2023年法考辅导方案>>
分享到:
0
法考辅导优惠套餐
班次名称班次介绍优惠价
客观题精英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考题点评、冲刺特训四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邮寄2023年四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新大纲解读直播。
授课内容中涉及法考重点、难点、必考点等内容,帮您从多个维度上逐一破解法考困局!
¥1380购买
VIP协议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等直播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应试班。
该班次提供教务老师辅导,制定学习规划,同时赠送对应答疑积分,解答专业法律问题!
签订协议,万一不过关,遵照协议次年免费重读。
¥2980购买
科举社群班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客观题无忧直播班等直播特色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论述班。
科举社群班实行实名制专属小班教学,根据课程更新进度和报名时间等因素编入班级QQ群;同时还包括专业答疑、直播、督学等服务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学习效率,最终帮您稳妥的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学制两年,课程有效期至2024年主观题考试结束3日内关闭。
适合群体:
特别适合零基础、基础薄弱或在职考生,抱着必过心态参加法考的所有考生!
班次特色:
1.特色直播课:客观题无忧直播班、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
2.科举社群班专属个性化学习方案,可以1对1帮助修订完善,让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3.组建实名制QQ小班教学群,班主任带班学习交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独角兽APP和官网专业答疑,享有优先答疑权,拥有更多答疑权限。
5.考前100天每周微信督学提醒,促进学习进度。
¥5800购买
上一篇: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
下一篇: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的通知
相关新闻
选报课程快速注册
更多>>

学员心声

听兰燕卓老师的课非常舒服~
学员dc14032538:史飚老师师德非常好,课讲得好,气质也好,听老师的课非常舒服。我虽然是非法本学生,但是能听得很懂。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ui14355565: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韩祥波老师的课一听就懂
学员af456565555:很喜欢韩祥波老师的课,让我这个不是科班法学出身的人一听就懂。我相信只要坚持,一定能有好成绩。
蔡辉老师,司法考试的泰斗级人物啊!
杨帆老师把枯燥晦涩的法理学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人听得津津有味,使考生做题的准确率迅速提高,杨老师对课程分
杨帆老师,我的最爱
杨帆老师的课程论证充分,特别细致,严谨认真,条分缕析,逻辑严谨,分析透彻,思维缜密,受益匪浅!
王斌老师是很用心地在讲课
学员dh14050516:赵真老师的课讲得条理清晰,听了他的课,在上大学期间纠结很长时间都不懂的知识点终于茅塞顿开,说明他
王斌老师的课很棒!
学员dw14032537:听了赵真老师的课程,受益良多,感觉建立了有序的知识体系。赵真老师的课很棒!
蔡辉老师讲课风趣~~
学员dh14020115:赵真老师讲课风趣,富于激情,语言有感染力,善于调节课堂气氛;方式别具一格,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方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95546litp: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蔡辉老师的课程太赞了
学员awd123366:蔡辉老师讲课声音听着很舒服,知识点化繁为简,很生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支付方式 | 常见问题 | 人才招聘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2008-2023 北京随考通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证140069 京ICP备13042676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969号


全国客服热线:400-6906-701 手机:15601237186 QQ:481261486 | 咨询时间:每天8:00-22: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建议邮箱:djsjianyi@163.com
在线咨询 课程咨询 网授咨询 面授咨询 图书咨询 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