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2015-3-30
生效日期:2015-3-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工业企业及电能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推动能源消费革命”的要求,夯实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基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产业政策[2011]第5号公告)关于“制定完善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体系”的部署,我们组织制订了《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地区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3月30日
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评价办法(试行)
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工作是贯彻能源消费革命要求、推进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产业政策[2011]第5号公告)关于“制定完善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体系”的部署,为构建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体系,推动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推广和电力直接交易工作,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真实性。评价工作基于企业实际案例开展,评价依据以可查证的企业资料、文件和数据为支撑。
(二)科学性。评价工作严格执行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和程序,并结合行业特点采取科学的评价方法。
(三)独立性。评价工作由第三方机构客观公正地实施。
(四)自愿性。评价工作遵循企业自愿原则,参与评价企业可自主选择评价机构实施。
二、组织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工业企业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评价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促进中心等有关单位,组成评价工作推进小组。
评价工作推进小组负责建立市场化评价机制,遴选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制订完善工作细则、流程和方法,管理评价机构及人员等。评价工作推进小组组织评价机构开展评价不收取费用。日常工作由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承担,办公室设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促进中心。
三、实施程序
评价工作按照统一规范的程序开展,主要流程包括受理评价申请、制定评价计划、前期资料收集、开展现场评价、形成评价报告、给出评价结论、发布评价结果等(详见附录1)
四、评价标准
评价工作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标准包括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制度建设、科学用能、信息化应用、技术措施、实施效果等(详见附录2)
五、评价机构
评价机构应具备电力需求侧管理第三方评价能力。评价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
评价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六、评价结果
(一)评价机构出具《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评价报告》,提交评价工作推进小组进行汇总审核。有关评价结果经审核后对外发布,并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备案。
(二)评价结果共分四个等级,其中:
“AAA级”(90分以上,即企业用电管理水平优秀,实现科学、节约、有序、高效用电。)
“AA级”(80-89分,即企业用电管理水平良好,基本实现科学、节约、有序、高效用电。)
“A级”(60-79分,即企业用电管理水平一般,初步实现科学、节约、有序、高效用电。)
“A级以下”(60分以下,即企业用电管理水平落后,亟需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对达到“A级”以上的企业,由评价推进工作小组颁发评价证书。
(三)评价工作与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和制定实施产业政策密切衔接。评价结果可作为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衡量合同能源管理效果、申报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的重要依据;也可供各地区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定差别电价政策及执行有序用电工作参考。
附录1:
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IDSM)
评价工作流程图
附录2:
工业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IDSM)工作评价内容及标准
指标 评价
项目 分值 评价内容 计分
方法 主要依据标准
管理
评价 组织评价 15分 1.管理制度
评价要点:
1.1IDSM相关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4分)
1.2IDSM的工作流程制定及执行情况。(3分)
2.机构建设
评价要点:
2.1设置IDSM责任人岗位,并对其能力进行评价;(2.5分)
2.2配备IDSM专业人员,且专业人员取得IDSM培训证书;(3分)
2.3参与IDSM培训情况。(2.5分) 按实际得分 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标准》
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能力评价 10分 3.IDSM系统运行情况评价
评价要点:
3.1 IDSM系统的应用能力评价;(3分)
3.2熟练运行维护该系统的能力评价;(2分)
3.3数据完整性、数据档案管理评价;(3分)
3.4 IDSM系统在能源消费中的实用性评价。(2分) 按实际得分
技术
措施 IDSM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评价 10分 4.IDSM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效果评价
评价要点:
4.1系统建设及参数设置符合标准要求;(4分)
4.2系统具备分类对标及工艺能流优化功能;(2分)
4.3系统具备用电安全报警功能;(3分)
4.4系统与上级IDSM平台对接。(1分) 按实际得分 《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技术规范》
《电力能效监测系统技术规范》
合理用电评价 20分 5.配电系统的运行方式及经济运行效果评价
评价要点:
5.1企业内部变压器运行方式、负载率;(1.5分)
5.2无功管理及无功优化效果评价;(1.5分
5.3三相不平衡度评价;(1.5分)
5.4线损率。(1.5分) 按实际得分
GB/T3485《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
GB/T13462《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
GB/T15543《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
GB120052-2006《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
6.用电系统的运行方式及经济运行效果评价
评价要点:
6.1电能转换效率评价;(1分)
6.2 淘汰类落后设备使用情况;(2分)
6.3企业用电设备利用情况、先进性及节能设备配置科学性。(2分) GB/T3485 《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
GB/T13466-2006《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
GB/T21056-2007《风机、泵类负载变频调速节电传动系统及其应用技术条件》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
7.照明、空调、电机等耗电设备运行方式评价。(3分) GB/T3485《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
GB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18613-2012《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12497-2006《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
GB/T17981-2007《空气调节系统经济运行》
《工业能效指南(2014年版)》
8.需求侧响应的运行机制及效果评价
评价要点:
8.1与电力部门签署用电需求侧响应;(1分)
8.2建立有序用电及需求响应制度,且执行较好;(3分)
8.3负荷经济运行及效果评价。(2分)
能源综合利用
评价 5分 9.能源替代利用情况评价。(2分) 按实际得分 GB1028 《工业余热术语、分类、等级及余热资源量计算方法》
10.余能回收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情况。(3分)
电能质量评价 10分 11.电能质量总体状况评价
评价要点:
11.1典型电能质量干扰源专项检测评价;(5分)
11.2 电能质量治理设备效果检测评价。(5分) 按实际得分 GB/T 12325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
GB/T 15945 《电能质量 电力系统频率偏差》
GB/T 15543 《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
GB/T 12326 《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 14549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实施
效果 经济和管理效益评价 30分 12.节约电力、电量的评价(以电网公司电费结算单、IDSM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或第三方节能量核证机构出具证明为准。)
评价要点:
12.1节电量计算评价;(4分)
12.2 节电力计算评价。(6分) 按实际得分 GB/T13234 《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GB/T13471-2008《节电技术经济效益计算与评价方法》
GB/T17166 《企业能源设计技术通则》
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13.IDSM管理效益评价
评价要点:
13.1安全用电状况评价;(4分)
13.2生产设备运行状况评价;(3分)
13.3 企业内部供电、用电部门绩效评价。(3分)
14.指标对比
评价要点:
14.1预先设定的目标完成率评价;(5分)
14.2企业产品单位能耗(电耗)在同行业水平。(5分)
注:受评企业应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若企业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
可获得附加分2分;当主要依据标准不能满足评价工作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引
用其他现行有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