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发改委令第26号
发布日期:2015-5-30
生效日期:2015-5-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为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现决定:
一、废止《关于印发和的通知》(体改生[1992]31号)。
二、对4件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
附件: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l/201506/W020150617372336756105.pdf
主任:徐绍史
2015年5月30日
附件
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序号 类别 名称及文号 发文单位及日期 修改内容
1规章《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3月4日删除第八条第(一)项中的“2.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删除第九条第(一)项中的“2.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删除第十条第(一)项:“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2规章《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3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2012年3月2日删除第九条第(一)项:“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删除第十条第(一)项:“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删除第十一条第(一)项:“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规章《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第9号令)电监会2005年11月7日将第十七条第(三)项修改为:(三)企业最近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2年的,出具企业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
4规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第28号令)电监会2009年12月18日删除第八条第二款:
“申请人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或者变更经营范围”。删除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具有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5规 范 性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发改投资[2009]80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2009年3月26日删除第四条第(四)项:“注册资金不少于8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