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国土资源部
文 号:2015年第16号
发布日期:2015-6-25
生效日期:2015-6-25
为强化油气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促进油气开采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油气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油气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现予以公告。
2015年6月25日
附件:
1.石油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doc
2.天然气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doc
附件1
石油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石油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是指原油采收率、原油回收率和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三项指标,是评价油气开采企业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的主要指标。经研究,确定其最低指标要求如下:
一、“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一)原油采收率。
按照原油性质、储层岩性、物性等因素,将油藏划分为7种类型,对应一次、二次、三次采油等开发方式各类油藏采收率应达到以下指标要求(详见表1)
表1 各类油藏采收率最低指标要求
油藏类型 一次采油
采收率(%) 二次采油
采收率(%) 三次采油采收率(%)
稀油 中高渗透多层砂岩油藏 6-10 18-24 28-40
中高渗透复杂断块砂岩油藏 10-14 14-20
低渗透砂岩油藏 8-11 \
特低渗透砂岩油藏 3-5 6-8 \
特殊岩性油藏 6-10 \
稠油 普通稠油Ⅰ类 7-9 10-15 20-30
其它稠油 \ 11-15
(注:①稀油是指地层条件下原油粘度小于等于50mPa.s的油藏。稠油是指地层条件下原油粘度大于50mPa.s的油藏,普通稠油I类是指地层条件下原油粘度在50-150mPa.s之间的稠油;②中高渗透多层砂岩油藏指储层为砂岩、呈层状、平均空气渗透率大于等于50mD的砂岩油藏,中高渗透复杂断块油藏指由断块圈闭聚集石油所形成的油藏。低渗透砂岩油藏指储层为砂岩、平均空气渗透率大于等于5mD并小于50mD的油藏,特低渗透砂岩油藏指储层为砂岩、平均空气渗透率小于5mD的油藏。特殊岩性油藏指储层岩性为火成岩、变质岩、碳酸盐和砾岩等的油藏。③三次采油包括化学驱、蒸汽驱、SGAD和火驱等)
(二)原油回收率。
原油回收率不低于98%.
(三)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
国家鼓励油气开采企业合理开发与综合利用溶解气等共伴生资源,其中溶解气利用率不低于90%.
二、监督管理
(一)本指标要求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油气开采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石油资源的重要依据。
(二)采收率以油田为考核单元,油藏类型以所辖主要区块的油藏类型为准;原油回收率和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以油气开采企业(油气田分公司/采油厂)为考核单元。
(三)本指标要求是编制和审查石油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设计的依据,新建或改扩建油田的“三率”指标应达到本指标要求。
(四)油气开采企业要在本指标要求发布之日后两年内达到本指标要求。达不到本指标要求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督促其限期整改。
受资源禀赋、油藏条件和技术等客观条件限制达不到本指标要求的,油气开采企业应说明原因,并提交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论证报告,提出改进措施。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的同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报告进行论证、社会公示,核定其“三率”指标。
(五)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油气开采企业执行本指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抽查和检查,定期公告符合和不符合指标要求的企业名单,实行社会监督,动态监管。
三、指标定义与计算方法
(一)原油采收率。
1.定义。
原油采收率是指可采储量占动用地质储量的百分比。可采储量为现有工艺技术条件下,预计能够从油藏中采出的累计产油量。反映的是在现有开发技术条件下,原油资源开发过程的开发水平。
2.计算方法。
原油采收率=可采储量/动用地质储量×100%
(二)原油回收率。
1.定义。
经过集输、脱水等工艺处理后的原油量占进入集输系统油气水混合液中所含的原油量的百分比。
2.计算方法。
原油回收率=原油回收量/原油总量×100%
=(1-原油损耗量/原油总产量)×100%
原油损耗量:在原油集输、分离、计量、脱水、储存等过程中,造成的原油损失量称为原油损耗量。
(三)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
1.定义。
溶解气利用率是指原油开采过程中采出的溶解气中应用于生产加热、外销等综合利用的溶解气量占采出溶解气总量的百分比。
2.计算方法。
溶解气利用率=综合利用的溶解气量/采出溶解气总量×100%
附件2
天然气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
天然气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是指天然气采收率、天然气回收率和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三项指标,是评价油气开采企业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的主要指标。经研究,确定其“三率”最低指标要求如下:
一、“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一)天然气采收率。
按照驱动方式和储层物性条件的不同,将气藏分为5种类型,不同类型气藏采收率应达到以下指标要求(详见表1)
表1 各类气藏采收率最低指标要求
序号 类 型 采收率%
1 活跃水驱气藏 40
2 次活跃水驱气藏 60
3 不活跃水驱气藏 70
4 低渗气藏 30
5 特低渗气藏 14
(注:活跃水驱气藏水侵替换系数大于等于0.4,废弃相对压力大于等于0.5,可动边底水体大,一般开发初期部分气井开始大量出水或水淹,气藏稳产期短,水侵特征曲线呈直线上升,一般为中高渗气藏或低渗裂缝型气藏;次活跃水驱气藏水侵替换系数大于等于0.15,小于0.4,废弃相对压力大于等于0.25,有较大的水体与气藏局部连通,能量相对较弱,一般开采中后期才发生局部水窜,致使部分气井出水,一般为中高渗气藏或低渗裂缝型气藏;不活跃水驱气藏水侵替换系数大于等于0,小于0.15,废弃相对压力大于等于0.05,多为封闭型,开采中后期偶有个别井出水,或气藏根本不产水,水侵能量极弱,开采过程表现为弹性气驱特征,一般为中高渗气藏或低渗裂缝型气藏。低渗透气藏储层平均渗透率大于1mD,小于10mD,水侵替换系数0-0.1,废弃相对压力大于0.5,裂缝不太发育,横向连通较差,生产压差大,千米井深稳定日产量0.3万方到3万方,开采中水侵影响弱;特低渗透气藏储层平均渗透率不于1mD,裂缝不发育,无措时下一般无生产能力,千米井深稳定日产量小于0.3万方,开采中水侵影响极弱。)
(二)天然气回收率。
天然气回收率不低于96%.
(三)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
国家鼓励油气开采企业合理开发与综合利用共伴生资源,已查明储量的凝析油、硫化氢、二氧化碳等共伴生资源利用率要求应达到以下标准。
1.凝析油利用率达到95%.
2.含硫天然气硫化氢利用率达到95%.
3.二氧化碳利用率达到95%.
二、监督管理
(一)本指标要求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油气开采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要依据。
(二)采收率以气田为计算单元,气藏类型以所辖主要区块的气藏类型为准;天然气回收率和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以油气开采企业(油气田分公司/采油厂)为计算单元。
(三)本指标要求是编制和审查天然气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设计的依据,新建或改扩建气田的“三率”指标应达到本指标要求。
(四)油气开采企业要在本指标要求发布之日后两年内达到本指标要求。达不到本指标要求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督促其限期整改。
受资源禀赋、气藏条件和技术等客观条件限制达不到本指标要求的,油气开采企业应说明原因,并提交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论证报告,提出改进措施。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的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对报告进行论证、社会公示,核定其“三率”指标。
(五)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油气开采企业执行本指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抽查和检查,定期公告符合和不符合指标要求的企业名单,实行社会监督,动态监管。
三、指标定义与计算方法
(一)天然气采收率。
1.定义。
天然气采收率是指可采储量占投入开发地质储量的百分比。可采储量为现有工艺技术条件下,能够从气藏中采出的累计产气量。反映的是在现有开发技术条件下,天然气资源开发过程的开发水平。
2.计算方法。
天然气采收率=可采储量/动用地质储量×100%
(二)天然气回收率。
1.定义。
天然气回收率:经过集输、净化等工艺处理后的天然气量占天然气工业产气量的百分比。
2.计算方法。
天然气回收率=天然气回收量/天然气工业产气量×100%
=(1-天然气损耗量/天然气工业产气量)×100%
天然气损耗量:在天然气集输、净化、储存等过程中,造成的全部天然气损失称为天然气损耗量。
(三)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
1.定义。
凝析油利用率是指从天然气中回收的凝析油量占采出天然气中所含凝析油总量的百分比。
硫化氢利用率是指从天然气中回收的硫化氢量占采出天然气中所含硫化氢总量的百分比。
二氧化碳利用率是指从天然气中回收的二氧化碳量占采出天然气中所含二氧化碳总量的百分比。
2.计算方法。
凝析油利用率=回收凝析油量/天然气所含凝析油总量×100%
硫化氢利用率=回收硫化氢量/天然气所含硫化氢总量×100%
二氧化碳利用率=回收二氧化碳量/天然气所含二氧化碳总量×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