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各国家级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关于鼓励国家级新区深化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创新的部署,进一步发挥国家级新区在引领发展改革和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的试验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经与有关方面沟通衔接,我委制定了《2016年国家级新区体制机制创新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
国家级新区要着眼于服务全国改革开放大局,立足自身基础和特点,按照确定的体制机制创新重点方向和主要任务,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及时将体制机制创新工作进展情况反馈我委,今年底前报送整体工作情况。有关省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工作指导,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国家级新区体制机制创新的支持。
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国家级新区改革创新继续予以指导和支持,协调帮助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国家级新区体制机制创新经验并上报国务院。
附件:2016年国家级新区体制机制创新工作要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