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分类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法考 > 法规 > 正文

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2016-08-02 17:25 来源:独角兽网校 点击:次 【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27号),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管理,更好地发挥出口退税支持外贸发展的职能作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税务总局对《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号发布)进行了修订,现予重新发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生产型出口企业生产能力情况报告
    http://hd.chinatax.gov.cn/guoshui/action/ShowAppend.do?id=15040
    2.出口退(免)税企业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报告
    http://hd.chinatax.gov.cn/guoshui/action/ShowAppend.do?id=15041
    3.出口退(免)税企业管理类别评定表
    http://hd.chinatax.gov.cn/guoshui/action/ShowAppend.do?id=15042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7月13日
    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出口退(免)税管理,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出口退税支持外贸发展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出口税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税机关应按照风险可控、放管服结合、利于遵从、便于办税的原则,对出口退(免)税企业(以下简称出口企业)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条 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国家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出口企业的分类管理工作。
    具有出口退(免)税审批权限的国家税务局负责评定所辖出口企业的管理类别。
    第二章 出口企业管理类别的评定标准
    第五条 一类出口企业的评定标准。
    (一)生产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的生产能力与上一年度申报出口退(免)税规模相匹配。
    2.近3年(含评定当年,下同)未发生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3.上一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大于上一年度该企业已办理的出口退税额(不含免抵税额)。
    4.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
    5.企业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出口退(免)税风险控制体系。
    (二)外贸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近3年未发生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2.上一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大于上一年度该企业已办理出口退税额的60%。
    3.持续经营5年以上(因合并、分立、改制重组等原因新设立企业的情况除外)。
    4.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
    5.评定时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为高级认证企业或一般认证企业。
    6.评定时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为A级。
    7.企业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出口退(免)税风险控制体系。
    (三)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近3年未发生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2.上一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大于上一年度该企业已办理出口退税额的30%。
    3.上一年度申报从事外贸综合服务业务的出口退税额,大于该企业全部出口退税额的80%。
    4.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
    5.评定时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为高级认证企业或一般认证企业。
    6.评定时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为A级。
    7.企业内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出口退(免)税风险控制体系。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其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评定为三类:
    (一)自首笔申报出口退(免)税之日起至评定时未满12个月。
    (二)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或尚未评价纳税信用级别。
    (三)上一年度累计6个月以上未申报出口退(免)税(从事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业务的,以及出口季节性商品或出口生产周期较长的大型设备的出口企业除外)。
    (四)上一年度发生过违反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的情形,但尚未达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标准或司法机关处理标准的。
    (五)存在省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其他失信或风险情形。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其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评定为四类:
    (一)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
    (二)上一年度发生过拒绝向国税机关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账簿、原始凭证、申报资料、备案单证等情形。
    (三)上一年度因违反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处理过的。
    (四)评定时企业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停止出口退税权,或者停止出口退税权届满后未满2年。
    (五)四类出口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新成立的出口企业。
    (六)列入国家联合惩戒对象的失信企业。
    (七)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认定为失信企业。
    (八)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为C级。
    (九)存在省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或风险情形。
    第八条 一类、三类、四类出口企业以外的出口企业,其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评定为二类。
每日获悉司考成功经验、考前考点预测、课程更新进度,帮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2023年法考辅导方案>>
分享到:
0
法考辅导优惠套餐
班次名称班次介绍优惠价
客观题精英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考题点评、冲刺特训四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邮寄2023年四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新大纲解读直播。
授课内容中涉及法考重点、难点、必考点等内容,帮您从多个维度上逐一破解法考困局!
¥1380购买
VIP协议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等直播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应试班。
该班次提供教务老师辅导,制定学习规划,同时赠送对应答疑积分,解答专业法律问题!
签订协议,万一不过关,遵照协议次年免费重读。
¥2980购买
科举社群班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客观题无忧直播班等直播特色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论述班。
科举社群班实行实名制专属小班教学,根据课程更新进度和报名时间等因素编入班级QQ群;同时还包括专业答疑、直播、督学等服务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学习效率,最终帮您稳妥的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学制两年,课程有效期至2024年主观题考试结束3日内关闭。
适合群体:
特别适合零基础、基础薄弱或在职考生,抱着必过心态参加法考的所有考生!
班次特色:
1.特色直播课:客观题无忧直播班、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
2.科举社群班专属个性化学习方案,可以1对1帮助修订完善,让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3.组建实名制QQ小班教学群,班主任带班学习交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独角兽APP和官网专业答疑,享有优先答疑权,拥有更多答疑权限。
5.考前100天每周微信督学提醒,促进学习进度。
¥5800购买
上一篇:集邮市场管理办法
下一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相关新闻
选报课程快速注册
更多>>

学员心声

听兰燕卓老师的课非常舒服~
学员dc14032538:史飚老师师德非常好,课讲得好,气质也好,听老师的课非常舒服。我虽然是非法本学生,但是能听得很懂。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ui14355565: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韩祥波老师的课一听就懂
学员af456565555:很喜欢韩祥波老师的课,让我这个不是科班法学出身的人一听就懂。我相信只要坚持,一定能有好成绩。
蔡辉老师,司法考试的泰斗级人物啊!
杨帆老师把枯燥晦涩的法理学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人听得津津有味,使考生做题的准确率迅速提高,杨老师对课程分
杨帆老师,我的最爱
杨帆老师的课程论证充分,特别细致,严谨认真,条分缕析,逻辑严谨,分析透彻,思维缜密,受益匪浅!
王斌老师是很用心地在讲课
学员dh14050516:赵真老师的课讲得条理清晰,听了他的课,在上大学期间纠结很长时间都不懂的知识点终于茅塞顿开,说明他
王斌老师的课很棒!
学员dw14032537:听了赵真老师的课程,受益良多,感觉建立了有序的知识体系。赵真老师的课很棒!
蔡辉老师讲课风趣~~
学员dh14020115:赵真老师讲课风趣,富于激情,语言有感染力,善于调节课堂气氛;方式别具一格,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方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95546litp: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蔡辉老师的课程太赞了
学员awd123366:蔡辉老师讲课声音听着很舒服,知识点化繁为简,很生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支付方式 | 常见问题 | 人才招聘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2008-2023 北京随考通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证140069 京ICP备13042676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969号


全国客服热线:400-6906-701 手机:15601237186 QQ:481261486 | 咨询时间:每天8:00-22: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建议邮箱:djsjianyi@163.com
在线咨询 课程咨询 网授咨询 面授咨询 图书咨询 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