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分类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法考 > 法规 > 正文

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

2016-09-14 14:05 来源:独角兽网校 点击:次 【字号:

关于印发《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执法办案量质双升,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我局组织制定《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建议请及时报告。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6年8月25日
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专利行政执法监督,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专利行政执法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下简称“案卷评查”),是指上级专利行政管理机关通过对下级专利行政管理机关的专利行政执法案卷实施的检查,对其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文书的规范性等进行评价,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的行为。
第三条 案卷评查工作应当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公正评价专利行政执法行为。
第二章 评查范围及标准
第四条 专利行政执法案卷是指在专利行政执法过程中,依照法定程序直接形成的,能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体现执法环节、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按照一定的逻辑结构形成的档案材料,包括查处假冒专利、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和调解其他纠纷三类。
正在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且尚未结案的专利行政执法案卷,一般不纳入评查范围。
专利行政执法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在案件办结完毕后20日内对案件材料进行归档,一案一卷,分门别类,统一编号,妥善保管。
第五条 案卷评查标准包括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文书材料立卷规范标准。
第六条 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即执法主体是否具有专利行政执法的法定权限;
(二)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
(三)执法案卷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五)行政执法的程序是否合法;
(六)是否存在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的情况;
(七)行政执法行为是否明显不当;
(八)是否存在导致行政执法行为无效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文书材料立卷规范标准是指专利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专利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执法文书是否完整齐备、使用是否规范正确;
(二)案卷内容和装订质量是否合格,归档是否规范、正确。
第三章 评查程序
第八条 全国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行政管理机关根据需求,自行决定开展频次。
第九条 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可以采取全面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进行;也可以结合执法检查等工作进行。
第十条 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可以成立若干评查组,评查组人员应为三名以上的单数、由专利行政管理机关遴选的业务骨干组成。
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可以根据需要商请法制、监察等部门派员参加。
第十一条 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可以采取随机抽卷、指定选卷或推荐案卷等方式确定被评查的案卷。
案卷评查原则上以查阅案件卷宗为主,可以直接调阅执法卷宗,也可以采取报送执法案卷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询问相关行政执法人员,了解有关情况。被评查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二条 评查组应从专利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专利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标准两方面进行评查,形成书面初评意见,并由评查人签名。初评意见包括被评查案卷等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初评意见应当向被评查单位反映,并听取意见。
第十三条 案卷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种。
第十四条 主持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专利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评查组初评意见进行复核,形成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
被评查单位与评查组对被评查案卷的等次和存在主要问题有较大争议的,应当重点复核。重点复核时可以组织专家论证,并邀请被评查单位参加。
第十五条 进行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时,应当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四章 评查结果
第十六条 主持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专利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向被评查单位书面反馈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对优秀专利行政执法案卷的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进步明显的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给予适当形式鼓励。
主持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专利行政管理机关对不合格的案卷应督促整改。被评查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
第十七条 下级专利行政管理机关在案卷评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向上级专利行政管理机关书面报送案卷评查工作情况。
第十八条 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十九条 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应当作为年度专利行政执法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专利行政管理机关在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同时,可以参照本办法对电子商务、展会等领域的专利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专利行政管理机关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精彩推荐:独角兽网校2017年司法考试招生方案
每日获悉司考成功经验、考前考点预测、课程更新进度,帮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2023年法考辅导方案>>
分享到:
0
法考辅导优惠套餐
班次名称班次介绍优惠价
客观题精英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考题点评、冲刺特训四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邮寄2023年四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新大纲解读直播。
授课内容中涉及法考重点、难点、必考点等内容,帮您从多个维度上逐一破解法考困局!
¥1380购买
VIP协议班 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等直播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应试班。
该班次提供教务老师辅导,制定学习规划,同时赠送对应答疑积分,解答专业法律问题!
签订协议,万一不过关,遵照协议次年免费重读。
¥2980购买
科举社群班含入门导学、基础精讲、主观题重点强化、考题点评、冲刺特训五阶段录播课,所有高清课程配有同步字幕,还包含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客观题无忧直播班等直播特色课程。赠送五宝书籍资料。限量赠送主观题论述班。
科举社群班实行实名制专属小班教学,根据课程更新进度和报名时间等因素编入班级QQ群;同时还包括专业答疑、直播、督学等服务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学习效率,最终帮您稳妥的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学制两年,课程有效期至2024年主观题考试结束3日内关闭。
适合群体:
特别适合零基础、基础薄弱或在职考生,抱着必过心态参加法考的所有考生!
班次特色:
1.特色直播课:客观题无忧直播班、新大纲解读、三大诉讼法对比解读、易错易混考点解读、客观题应试技巧、主观题应试技巧。
2.科举社群班专属个性化学习方案,可以1对1帮助修订完善,让你不走弯路过法考。
3.组建实名制QQ小班教学群,班主任带班学习交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4.独角兽APP和官网专业答疑,享有优先答疑权,拥有更多答疑权限。
5.考前100天每周微信督学提醒,促进学习进度。
¥5800购买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全文
下一篇:国土资源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
相关新闻
选报课程快速注册
更多>>

学员心声

听兰燕卓老师的课非常舒服~
学员dc14032538:史飚老师师德非常好,课讲得好,气质也好,听老师的课非常舒服。我虽然是非法本学生,但是能听得很懂。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ui14355565: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韩祥波老师的课一听就懂
学员af456565555:很喜欢韩祥波老师的课,让我这个不是科班法学出身的人一听就懂。我相信只要坚持,一定能有好成绩。
蔡辉老师,司法考试的泰斗级人物啊!
杨帆老师把枯燥晦涩的法理学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让人听得津津有味,使考生做题的准确率迅速提高,杨老师对课程分
杨帆老师,我的最爱
杨帆老师的课程论证充分,特别细致,严谨认真,条分缕析,逻辑严谨,分析透彻,思维缜密,受益匪浅!
王斌老师是很用心地在讲课
学员dh14050516:赵真老师的课讲得条理清晰,听了他的课,在上大学期间纠结很长时间都不懂的知识点终于茅塞顿开,说明他
王斌老师的课很棒!
学员dw14032537:听了赵真老师的课程,受益良多,感觉建立了有序的知识体系。赵真老师的课很棒!
蔡辉老师讲课风趣~~
学员dh14020115:赵真老师讲课风趣,富于激情,语言有感染力,善于调节课堂气氛;方式别具一格,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方
蔡辉老师简直是神一样的老师
学员95546litp:蔡辉老师讲课风趣犀利,知识点前后呼应的很好,案例生动,民诉女神!
蔡辉老师的课程太赞了
学员awd123366:蔡辉老师讲课声音听着很舒服,知识点化繁为简,很生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支付方式 | 常见问题 | 人才招聘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2008-2023 北京随考通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证140069 京ICP备13042676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969号


全国客服热线:400-6906-701 手机:15601237186 QQ:481261486 | 咨询时间:每天8:00-22:00(周六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建议邮箱:djsjianyi@163.com
在线咨询 课程咨询 网授咨询 面授咨询 图书咨询 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