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2013年)
16.关于西周法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周初统治者为修补以往神权政治学说的缺陷,提出了“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
B.《汉书·陈宠传》称西周时期的礼刑关系为“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
C.西周的借贷契约称为“书约”,法律规定重要的借贷行为都须订立书面契约
D.西周时期在宗法制度下已形成子女平均继承制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西周法制。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西周初期统治者的基本政治观和治国方针是“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汉代中期以后,这一思想才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
选项C错误。西周时期的借贷契约称为“傅别”。
选项D错误。西周时期的继承制度是嫡长子继承制,主要是政治身份的继承,土地、财产的继承是其次。
17.清末修律时,修订法律大臣俞廉三在“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中表示:“此次编辑之旨,约分四端:(一)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二)原本后出最精确之法理。(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四)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则。”关于清末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下列哪一表述是最合适的?( )
A.西学为体、中学为用
B.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C.坚持德治、排斥法治
D.抛弃传统、尽采西说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清末修律。俞廉三的奏章,“(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体现了其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仍然没有超出我国国情。故其属于“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
18.“名例律”作为中国古代律典的“总则”篇,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
A.《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为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
B.《晋律》共20篇,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C.《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并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
D.《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名例律置首,后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名例律”的发展变化。
选项A说法正确。《法经》六篇中有“具法”篇,置于末尾,相当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部分。《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
选项B说法正确。《晋律》共20篇,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了法例律,丰富了刑法总则的内容。同时对刑律分则部分重新编排,向着“刑宽”、“禁简”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选项C说法错误。《北齐律》共12篇,将刑名与法例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充实了刑法总则,但并没有对其进行逐条逐句的疏议。唐高宗在永徽三年下令召集律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继承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成果,历时1年,撰《律疏》30卷,与《永徽律》合编,后经高宗批准,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计分12篇,共30卷,称为《永徽律疏》。至元代后,人们以疏文皆以“议曰”二字始,故又称为《唐律疏议》。
选项D说法正确。《大清律例》的结构、体例、篇目与《大明律》基本相同,共分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七部分,其中名例律置首。
19.中国历史上曾进行多次法制变革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关于这些法制变革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秦国商鞅实施变法改革,全面贯彻法家“明法重刑”的主张,加大量刑幅度,对轻罪也施以重刑,以实现富国强兵目标
B.西汉文帝为齐太仓令之女缇萦请求将自己没官为奴、替父赎罪的行为所动,下令废除肉刑
C.唐代废除了宫刑制度,创设了鞭刑和杖刑,以宽减刑罚,缓解社会矛盾
D.《大清新刑律》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采用了罪刑法定原则,规定刑罚分为主刑、从刑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历史上的法制变革。
选项A说法正确。秦国商鞅实施变法改革,全面贯彻法家“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的主张。在变法过程中,商鞅尽力贯彻重性原则,加大量刑幅度,对轻罪也施以加重,目的是实现富国强兵。
选项B说法正确。文帝开始刑罚改革的直接起因是在文帝十三年,齐太仓令获罪当施黥刑,其小女缇萦上书请求将自己没官为奴,替父赎罪,并指出肉刑制度断绝犯人自新之路的严重问题。文帝为之所动,下令废除肉刑。
选项C说法错误。北朝与南朝相继宣布废除宫刑,结束了使用宫刑的历史。北魏时期开始改革以往五刑制度,增加鞭刑与杖刑,后北齐、北周相继采用。
选项D说法正确。《大清新刑律》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在体例上抛弃了旧律的结构形式,将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确立了新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主刑、从刑;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和刑法制度,如罪刑法定原则和缓刑制度等。
(2012年)
16.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变通规定?( )
A.“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或离婚
B.“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
C.夫亡,妻“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
D.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
【答案】:D
【考点】宋朝的婚姻家庭制度
【解析】:本题考核宋朝的婚姻家庭制度。选项A、B、C说法正确正确。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例如《宋刑统》规定,“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或离婚;但是“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如果夫亡,妻“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选项D说法不属于错误,。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其和“命继”均属于“户绝”情形下确立继承人的方法,是宋代的继承相关的法律制度,和婚姻方面没有关系,不属于变通规定。
17.《折狱龟鉴》载一案例:张泳尚书镇蜀日,因出过委巷,闻人哭,惧而不哀,遂使讯之。云:“夫暴卒。”乃付吏穷治。吏往熟视,略不见其要害。而妻教吏搜顶发,当有验。乃往视之,果有大钉陷其脑中。吏喜,辄矜妻能,悉以告泳。泳使呼出,厚加赏方,问所知之由,并令鞫其事,盖尝害夫,亦用此谋。发棺视尸,其钉尚在,遂与哭妇俱刑于市。关于本案,张泳运用了下列哪一断案方法?( )
A.《春秋》决狱
B.“听讼”、“断狱”
C.“据状断之”
D.九卿会审
答案:【答案】C
【考点】刑讯的条件与证据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刑讯的条件与证据。本题中,张泳在听到“惧而不哀”的哭声后发现了犯罪的线索,而且从吏妻的“能事”入手,查明了其杀害前夫的犯罪事实。
选项A错误。《春秋》决狱是法律儒家化在司法领域的反映,其特点是依据如家经典-《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审案。
选项B错误。西周时期、民事案件称为“诉”,刑事案件称为“狱”,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称为“断狱”。据此可知,“听讼”和“断狱”并非断案方法。
选项C正确。唐律规定,对于证据确凿,人赃俱获,经拷讯仍拒不认罪的,也可“据状断之”,即根据证据定罪。本题正是证据确凿而定罪的例证。
选项D错误。九卿会审属于明代的会审制度,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史、大理寺卿九人会审回身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返工不服的案件。
18.关于中国古代法律历史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B.《北魏律》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
C.《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仅含刑事内容的法典
D.《大明会典》以《元典章》为渊源,为《大清会典》所承继
答案:【答案】A
【考点】中国古代法律及其历史地位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中国古代法律及其历史地位。
选项B错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北齐律》在法典体例(将刑名和法例律合为名例律)、法律形式和法律内容(如“重罪十条”等)上均有重大发展变化,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对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
选项C错误。《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在具体编纂上,其以传统刑律为主,同时 将有关敕、令、格、式和朝廷禁令、州县常科等条文,都分类编附于后,使其成为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
选项D错误。《大明会典》基本仿照《唐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分述各行政机关职掌和事例,后为《大清会典》所仿效。
19.18至20世纪,英美法德等国在宪法和法律中,分别对公民选举权作出规定,其中影响深远的是一些国家在法律上确立了男女平等权利。分析西方法律制度,下列哪一情形可以成立?( )
A.1791年,法国某地区身无分文流浪汉以“特别公民”身份当选为国民议会代表
B.1932年,英国某地区一女店主参加了该区下院议员选举的投票
C.1936年,德国某些地区仍有少量共产党人当选为联邦议会议员
D.1975年,美国某地区一女职员要求根据国会参众两院通过的修正案取得男女平等权利
答案:【答案】B
【考点】英美法德有关“男女平等”权利的规定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英美法德有关“男女平等”权利的规定。
选项A错误。1791宪法把公民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每年缴纳直接税未能达三天工资以上)”。据此,流浪汉,因为身无分文,其不可能参加纳税,故不能成为议会代表。其情形不成立。
选项B正确。两次世界大战后,英国的国际地位发生了很大变化,与此相适应,法律制度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其中就包括了卷选举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基本确立了普遍、秘密、平等、公正的选举制度。故据此,选项B的情形是成立的。
选项C错误。1933年希特勒出任总理,在同年2月通过“国会纵火案”解散了德国共产党。开始了法西斯独裁统治,并颁布《禁止组织新党法》等法律,取缔了所有非纳粹党派,建立了纳粹独裁政权。所以据此,此情形是不成立的。
选项D错误。1975年男女平等权利修正案获得国会参众两院通过,但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四分之三以上州通过成为废案。所以其情形不成立。
(2011年)
16.据史书载,以下均为秦朝刑事罪名。下列哪一选项最不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 )(2011年卷一单选第16题)
A.“偶语诗书”
B.“以古非今”
C.“非所宜言”
D.“失刑”
【答案】D
【考点】秦代的罪名与法律
【解析】选项A、B、C错误。秦代以法家思想为治国指导思想,实行严刑峻法,在危害皇权类犯罪中规定了谋反;泄露机密;偶语诗书、以古非今;诽谤、妖言;诅咒、妄言;非所宜言;投书;不行君令等。秦亡以后,在汉代出现法律儒家化,偶语诗书,以古非今,非所宜言等罪名被取消,因此,“偶语诗书”,“以古非今”,“非所宜言”都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
选项D正确。“凡因过失使判决量刑不当的,构成失刑罪”。这是中国古代官吏职务犯罪的罪名,并非秦代特有,没有反映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
17.关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1年卷一单选第17题)
A.明朱元璋认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B.明律确立“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刑罚原则
C.《大明会典》仿《元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
D.明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
【答案】C
【考点】明代法律制度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鉴于元末法制败坏的教育,朱元璋曾说,“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选项B说法正确。明代对于贼盗及有关钱粮等事,明律较唐律处刑为重。唐律一般根据情节轻重作出不同处理,牵连范围相对较狭;而明律则不分情节,一律处以重刑,且扩大株连范围,此即“重其所重”原则。对于“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一般性犯罪,明律处罚轻于唐律,此即“轻其所轻”的原则。对某些危害不大的“轻罪”从轻处罚是为了突出“重其所重”的原则。
选项C说法错误。《大明会典》基本仿制《唐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分述各行政机关执掌与事例。这里说仿照《元六典》错误。
选项D说法正确。明代的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
18.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
①“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
②“谋杀则定计而行,死者猝不及防、势不能敌,或以金刃,或以毒药,或以他物,或驱赴水火,或伺于隐蔽处所,即时致死,并无争斗情形,方为谋杀。”
③“故杀乃因斗殴、谋殴而起,或因忆及夙嫌,或因畏其报复,或虑其控官难制,或恶其无耻滋事,或恐其遗祸受害。在兄弟,或利其赀财肥己;在夫妻,或恨其妒悍不逊。临时起意,故打重伤、多伤,伤多及致死处所而死者是也。”
据此,下列最可能被认定为谋杀者的是哪一选项?( )(2011年卷一单选第18题)
A.张某将浦某拖倒在地,骑于身将其打伤。浦某胞弟见状,情急之下用木耙击中张某顶心,张某立时毙命
B.洪某因父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后,洪某趁赵某独自上山之机,将其杀死
C.卢某欲拉林某入伙盗窃,林某不允并声称将其送官。卢某恐其败露欲杀之,当即将林某推倒在地,揢伤其咽喉并用腰带套其脖颈,林某窒息而死
D.雇主李朱氏责骂刘某干活不勤,刘某愧忿不甘,拿起菜刀将李朱氏砍倒。刘某逃跑之际,被李朱氏4岁的外孙韩某拉住衣服并大声呼救,刘某将其推倒在地并连砍数刀,致其立时毙命
【答案】B
【考点】“谋杀”与“故杀”
【解析】根据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谋杀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故杀是没有预谋、突然起意的故意杀人。
选项A错误。浦某胞弟见浦某被张某殴打,为解救浦某而上前攻击张某,过失造成其死亡,这里并无事先预谋,故不成立谋杀。
选项B正确。“洪某因父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属于事先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应认定为“谋杀”。
选项C错误。“卢某恐其败露欲杀之”,属于临时起意的故意杀人,应认定为“故杀”,不能成立“谋杀”。
选项D错误。刘某为逃匿而故意杀人,并无事先预谋,应认定为“故杀”。
【提示】六杀:
《唐律》贼盗、斗讼篇中依犯罪人主观意图区分了“六杀”,即所谓的“谓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等。唐律的“谋杀”指预谋杀人:“故杀”指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斗杀”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了杀人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至”,即出于过失杀人:“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
故杀:明清都继承了唐律对故杀的定义,并进一步阐释,将谋杀与故杀相区别。
谋杀:明代继承了唐律的做法,将谋杀认定为二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到了清代,我国传统社会谋杀的概念已经定型。即谋杀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而故杀是没有预谋、临时起意的故意杀人。有无事先预谋是区分谋杀和故杀的根本标准。
19.关于中外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2011年卷一单选第19题)
A.西周“七出”、“三不去”、“六礼”等婚姻法律的原则和制度,多为后世法律所继承和采用
B.汉代“秋冬行刑”的死刑执行制度,对唐、明、清的法律制度有着深远影响
C.清末规定的法官和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监狱及狱政管理的改良制度,是清末司法体制上的重大变化
D.法国国民会议于1787年8月26日通过《独立宣言》,这一划时代的历史性文件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
【答案】D
【考点】中外法律制度的发展演变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西周“七出”、“三不去”、“六礼”制度是宗法制度下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西周婚姻立法的原则和制度多为后世法律所继承和采用,成为中国传统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选项B说法正确。汉代确立的“秋冬行刑”的死刑执行制度,对后世有着深远影响,唐律规定“立春后不决死刑”,明清律中的“秋审”制度亦溯源于此。
选项C说法正确。清末新政时期,参照西方法律制度,改革了法官和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监狱及狱政管理的制度,这是清末司法体制上的重大变化。
选项D说法错误。法国国民会议于1787年8月26日通过《人权宣言》,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基本原则。《独立宣言》是一份于1776年7月4日由托玛斯·杰斐逊起草,并由其它13个殖民地代表签署的最初声明美国从英国独立的文件。
(2010年)
13.汉宣帝地节四年下诏曰: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亲亲得相首匿正式成为中国封建法律原则和制度。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13题)
A.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一般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B.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所有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C.亲亲得相首匿的本意在于尊崇伦理亲情
D.亲亲得相首匿的法旨在于宽宥缘自亲情发生的隐匿犯罪亲属的行为
「答案」B
「考点」亲亲得相首匿
「解析」本题考核亲亲得相首匿。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汉宣帝时期确立的,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14.中国法制近代化经历了曲折的渐进过程,贯穿着西方法律精神与中国法律传统的交汇与碰撞。关于中国法制近代化在修律中的特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14题)
A.1910年《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后,修律大臣俞廉三上陈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认为民律修订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
B.1911年《大清新刑律》作为中国第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在吸纳近代资产阶级罪刑法定等原则的同时,仍然保留了部分不必科刑的民事条款
C.1910年颁行的《法院编制法》规定,国家司法审判实行四级三审制
D.1947年颁行的《中华民国宪法》,所列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
「答案」B
「考点」清末主要修律内容
「解析」《大清新刑律》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
15.关于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15题)
A.八议制度自曹魏《魏律》正式入律,其思想渊源为《周礼。秋官》的八辟丽邦法之说
B.秋冬行刑制度自唐代始,其理论渊源为《礼记。月令》关于秋冬季节戮有罪,严断刑之述
C.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其法律形式源自《尚书。大诰》周公对臣民之训诫
D.明刑弼教作为明清推行重典治国政策的思想基础,其理论依据源自《尚书。大禹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之语
「答案」B
「考点」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律、司法制度、大诰、明刑弼教的立法思想
「解析」
选项A正确。魏明帝在制定《魏律》时,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
选项B错误。汉代对死刑的执行,实行秋冬行刑制度。
选项C正确。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大诰之名来自儒家经典《尚书。大诰》,原为周公东征殷遗民时对臣民的训诫。
选项D正确。明刑弼教一词,最早见于《尚书。大禹谟》。明刑弼教思想,完全是借弼教之口实,为推行重典治国政策提供思想理论依据。
16.关于中外法律制度中的习惯法,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2010年卷一单选第16题)
A.中国西周时期的礼是对社会生活起着调整作用的习惯法
B.英国法的源头是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习惯法
C.法国公元九世纪至十三世纪是以习惯法为主的时期
D.德国学者萨维尼认为法律是分阶段发展的,最初是自然法或学术法阶段,接下来便形成了习惯法阶段
「答案」D
「考点」中外法律制度中的习惯法
「解析」
德国学者萨维尼认为法律是分阶段发展的,最初习惯法阶段,接下来是自然法或学术法阶段,选项D颠倒了二者的顺序。
(2009年)
13.杜甫有诗云:“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对诗歌涉及的典当制度,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 )
A.唐代的典当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
B.唐代的典当契约称为“质剂”
C.唐代的典当称为“活卖”
D.唐代法律规定开典当行者构成“坐赃”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西周、唐宋时期的法制。
选项A正确。唐末开始用“典”或“典当”一词。宋承唐制,规定了更加具体的制度。
选项B错误。西周的买卖契约成为“质剂”。
选项C错误。宋代典卖又称“活卖”。
选项D错误。《唐律》中的“坐赃”,指官吏或常人非因职权之便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
14.关于宋代法律和法制,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宋刑统》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B.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
C.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例”
D.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宋代的法律。
选项A正确。《宋刑统》由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修订,成为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
选项B正确。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借指使用借贷,而贷则指消费借贷。当时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
选项C错误。宋神宗朝敕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敕已到足以破律、代律的地步。
选项D正确。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意在笼络人心,改变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
15.1903年5月1日,在上海英租界发行的《苏报》刊载邹容的《革命军》自序和章炳麟的《客帝篇》,公开倡导革命,排斥满人。5月14日,《苏报》又指出:《革命军》宗旨专在驱除满族,光复中国。清廷谕令两江总督照会租界当局严加查办,于6月底逮捕章炳麟,不久,邹容自动投案。由谳员孙建臣、上海知县汪瑶庭、英国副领事三人组成的审判庭对邹容等人进行审理,最后判处章炳麟徒刑三年,邹容徒刑两年。对这一案件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这表明清廷实行公开审判原则
B.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对中国司法裁判权的直接干涉
C.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的领事裁判权受到了限制
D.这表明清廷变法修律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承认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领事裁判权。
选项A错误。与本题题干无关,是干扰项。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领事裁判权体现的是外国侵略者在强迫中国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中所规定的司法特权,是对我国司法裁判权的直接干涉。
选项C错误。限制的是我国的司法审判权。
16.关于德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德国统一前普鲁士曾制定过《禁止组织新党法》
B.德国1877年《民事诉讼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
C.德国1900年《民法典》被誉为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之大成”
D.希特勒统治时期颁布了以种族主义和恐怖主义为指导的《加洛林纳法典》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德国的法律制度。
选项A错误。《禁止组织新党法》是希特勒统治时期颁布的。
选项B错误。德意志帝国建立后,于1877年1月27日颁布《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
选项C正确。英国法学家梅特兰评价说:“从未有过如此丰富的一流智慧被投放到一次立法行为当中。”
选项D错误。《加洛林纳法典》是封建时代后期出现的一部以帝国名义颁布的刑法典。
多项选择题:
(2013年)
56.《唐律疏议·贼盗》载“祖父母为人杀私和”疏:“若杀祖父母、父母应偿死者,虽会赦,仍移乡避仇。以其与子孙为仇,故令移配。”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
A.杀害同乡人的祖父母、父母依律应处死刑者,若遇赦虽能免罪,但须移居外乡
B.该条文规定的移乡避仇制体现了情法并列、相互避让的精神
C.该条文将法律与社会生活相结合统一考虑,表现出唐律较为高超的立法技术
D.该条文侧面反映了唐律“礼律合一”的特点,为法律确立了解决亲情与法律相冲突的特殊模式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唐律疏议》。《唐律疏议》中“祖父母为人杀私和”的这句话意思就是如果杀害同乡人的祖父母、父母依律应处死刑者,若遇赦虽能免罪,但因其与该同乡的子孙结下仇怨,须移居外乡。该条文规定的“移乡避仇制”非常鲜明地体现了唐律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考虑到天理人情,考虑到受害人家属的情感需要。这种做法既考虑到法律规范的要求,又考虑到实际社会生活,自然体现了唐律高超的立法技术。在确立解决亲情与法律相冲突的特殊模式下,颇具中国特色,也从侧面反映了唐律“礼律合一”的特点。
57.董仲舒解说“春秋决狱”:“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关于该解说之要旨和倡导,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断案必须根据事实,要追究犯罪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责
B.在着重考查动机的同时,还要依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
C.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儒家“忠”、“孝”精神,即使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不给予刑事处罚
D.以《春秋》经义决狱为司法原则,对当时传统司法审判有积极意义,但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春秋决狱。《春秋决狱》强调审断时应重视行为人在案情中的主观动机;在着重考查动机的同时,还要依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实行“论心定罪”原则,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儒家“忠”、“孝”精神,即使其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可以减免刑事处罚。相反,犯罪人主观动机严重违背儒家倡导的精神,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也要认定犯罪给予严惩。客观上,春秋决狱对传统的司法和审判是一种积极的补充;但是,如果专以主观动机“心”、“志”的“善恶”,判断有罪无罪或罪行轻重,在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
58.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按照罗马私法,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私人利益案件的审理,这是保护私权的法律手段,相当于后世的民事诉讼
B.直到1875年司法改革前,普通法院与衡平法院的并列一直是英国司法的显著特征
C.在法国,判例从来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对法院判决无拘束力
D.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大陆法系倾向于职权主义,法官在诉讼中起积极主动的作用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外国法律制度。
选项A正确。在罗马法中,公诉是对直接损害国家利益案件的审理;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私人利益案件的审理。私诉是保护私权的法律手段,相当于后世的民事诉讼。
选项B正确。直到1875年司法改革前,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并立一直是英国法的显著特征。
选项C错误。就大陆法系而言,制定法为其主要法律渊源,除行政案件外,判例一般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对法院审判无拘束力。在法国,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判例作用有所提高。
选项D正确。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大陆法系倾向于职权主义,法官在诉讼中起积极主动的作用。
(2012年)
56.秦汉时期的刑罚主要包括笞刑、徒刑、流放刑、肉刑、死刑、羞辱刑等,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徒刑?( )
A.候
B.隶臣妾
C.弃市
D.鬼薪、白粲
【答案】ABD
【考点】秦汉时期的刑罚制度
【解析】本题考核秦汉时期的刑罚制度。秦汉时期的徒刑包括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和候五种。选项C“弃市”属于死刑,即杀之于市,与众弃之。
57.清乾隆年间,甲在京城天安门附近打伤乙被判笞刑,甲不服判决,要求复审。关于案件的复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应由九卿、詹事、科道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员会同审理
B.应在霜降后10日举行
C.应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会同审理
D.应在小满后10日至立秋前1日举行
【答案】CD
【考点】清朝时期的会审制度
【解析】本题考核清朝时期的会审制度。清代在明代会审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重案会审制度,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体制。其中,秋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朝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斩、绞监侯案件进行的复审。而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附笞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于每年小满后十日至立秋前一日,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共同进行,快速决放在监笞杖刑案犯。
58.
①美国《独立宣言》与《美国联邦宪法》给予了人权充分保障
②法国《人权宣言》明确宣布“人们生来并且始终是自由的,并在权利上是平等的”,该宣言成为此后多部法国宪法的序言
③日本《明治宪法》对公民自由权作出充分规定,促进了日本现代民主政体的建立
④德国《魏玛宪法》扩大了人权范围,将“社会权”纳入到宪法保护范围
关于各国“人权与宪法”问题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不成立?( )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ABC
【考点】国外宪法
【解析】本题考核各国宪法的有关人权的规定。①错误,美国的《联邦宪法》在正文中并没有对人权进行规定,而是用修正案来进行补充,故①项说法不成立。②正确,法国《人权宣言》明确宣布“人们生来并且始终是自由的,并在权利上是平等的”,该宣言成为此后多部法国宪法的序言。故②项说法成立。③错误,明治宪法对公民自由权利的规定,不仅范围狭窄,而且随时可加以限制,是一部带有明显封建性和军事性的宪法。故③项说法不成立。④正确,1919年,战败的德国进入魏玛共和国时期。在沿用原有法律的同时,颁布了大量的“社会化”法律,如调整社会经济的法律和保障劳工利益的法律,使德国成为经济立法和劳工立法的先导,故④项说法成立。
(2011年)
56.中国古代社会一些启蒙作品多涉及到当世的法律观念和司法制度,这在下列的哪些表述中有所体现?( )(2011年卷一多选第56题)
A.《幼学琼林》:“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
B.《弟子规》:“财物轻,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
C.《增广贤文》:“礼义生于富足、盗出于贫穷”
D.《女儿经》:“遵三从,行四德,习礼义,看古人,多贤德,为法则”
【答案】ABCD
【考点】中国法制上中的法律观念与司法制度
【解析】选项A正确。“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反映了“无讼是求”的思想。
选项B正确。“财物轻,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反映了轻视权利,忍让,息讼的法律思想。
选项C正确。只有实现物质和精神的共同富足,才能产生礼义,否则就会滋生盗贼,这反映出法制必须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
选项D正确。这里要求女子遵守三从四德,学习礼义,温良贤德,这是古代法律对女子行为品德的要求。
57.关于清末变法修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多选第57题)
A.在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原则
B.在立法内容上,清末修律一方面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一方面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
C.在编篡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D.在法系承袭上,清末修律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答案】ABCD
【考点】清末变化修律的内容
【解析】选项A正确。在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借用西方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形式,坚持中国固有的封建制度内容,即成为统治者变法修律的基本宗旨。
选项B正确。在内容上,清末新修订的法律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和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的混合。清末修律一方面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在新修订的法律中继续保持肯定和维护专制统治的传统;另一方面又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大量引进西方法律理论、原则、制度和法律术语,使得保守落后的封建法律内容与先进的近现代法律形式同时呈现在这些新的法律法规之中。
选项C正确。在法典编篡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分别制定、颁布或起草了宪法、刑法、民法、商法、诉讼法等方面的法典或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选项D正确。随着变法修律,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传统格局被打破,不仅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被抛弃,而且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也受到极大冲击,通过大规模立法,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法律体系和法律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58.关于思想家、法学家在法律发展中的作用,下列哪些陈述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多选第58题)
A.在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中,汉代董仲舒提出依据《春秋》等儒家经典的精神和原则判案,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判案
B.在罗马法的发展中,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等法学家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
C.在法国法律的发展中,前后近一个世纪拿破仑与法学家之争,促使《法国民法典》具有了较高的科学性和学理性
D.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发展中,英国法学家对法律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
【答案】AB
【考点】法制发展史中法学家的作用
【解析】选项A正确。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董仲舒提出来的,是一种审判案件的推理判断方式,主要用《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法律审案。
选项B正确。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五大法学家为代表的法学家,在罗马法的发展史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他们解答法律、参与诉讼、著书立说、编纂法典、参与立法活动,推动了罗马法和罗马法学的发达。
选项C错误。在德国法律的发展中,前后近一个世纪法学界的争论,促使《德国民法典》具有了较高的科学性和学理性,而不是法国民法典。
选项D错误。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发展中,法官(而非法学家)对法律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
(2010年)
57.中国传统戏剧多有剧目涉及中国古代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成立的?( )(2010年卷一多选第57题)
A.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中,祝父强许祝英台婚配马文才的情节,反映了东晋仍然沿袭西周确立的父母之命婚姻缔结原则
B.粤剧《斩娥》中,窦娥被无赖诬陷又被官府错判斩刑的案件,反映了元代对诬告等行为严加处罚的具体法律规范
C.昆曲《十五贯》中,况钟对娄阿鼠偷盗十五贯杀死店主尤葫芦案调查取证的故事,反映了清初明律令、重调查、唯证据的审案观念
D.京剧《徐九经升官记》中,徐九经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唱词,反映了清末为官清明、为民父母的法律思想和观念
「答案」ABCD
「考点」中国古代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
「解析」西周婚姻制度中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原则;秦代诬告反坐原则;重调查、唯证据的审案观念;为官清明、为民父母的法律思想和观念。
58.乾隆五十一年,四川发生一起杀人案:唐达根与宋万田本不相识,因赴集市买苞谷遂结伴同行。途中山洞避雨,宋万田提议二人赌钱。后宋万田得赢,唐达根将钱如数送上。归途,宋万田再次提议赌钱,唐达根得赢。宋万田声称唐达根耍骗不肯给钱,唐达根与之争吵进而双方互殴,争斗中唐达根将宋万田打死。依据《大清律例》及《大清律辑注》,你认为唐达根有可能被官府认定犯下列哪些罪行?( )(2010年卷一多选第58题)
A.唐达根系没有预谋、临时起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故杀
B.唐达根系恼羞成怒,欲夺赌钱故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谋杀
C.唐达根系无心之下,斗殴中不期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斗殴杀
D.唐达根系无怨恨杀人动机,以力共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戏杀
「答案」AC
「考点」《唐律》六杀
「解析」《唐律》六杀即谋、故、斗、误、过失、戏杀。
谋杀是指预谋杀人:故杀是指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斗杀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误杀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来了杀人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即出于过失杀人,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
选项B错误。唐达根并无事先预谋,而是情急时杀人。
选项D错误。唐达根和宋万田属于斗殴而非嬉戏中产生了杀人的后果。
59.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多选第59题)
A.罗马法规定年满25岁的成年男子享有完全行为能力
B.《法国民法典》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的立法精神
C.美国《联邦宪法》序言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审判活动中被援引
D.英国国会立法是英国近现代最重要的制定法,被称为基本立法
「司法部答案」BD
「网校答案」ABD
「考点」罗马私法上有关自然人的规定、《法国民法典》的立法精神、美国《联邦宪法》、英国国会立法
「解析」选项A正确。罗马法对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作了详细规定。只有年满25岁的成年男子才享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选项B正确。《法国民法典》是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早期的民法典。在法典中,与自由竞争经济条件相适应,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这一立法精神。
选项C错误。根据联邦法院解释,序言虽然在宪法全文中但不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在审判活动中不能被引用。
选项D正确。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国会立法权得到强化,确立了议会至上原则,制定法地位提高,被称为基本立法。
(2009年)
57.关于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和演进,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商鞅“改法为律”扩充了法律内容,强调了法律规范的普遍性
B.汉武帝顺应历史发展废除肉刑进行刑制改革,为建立封建刑罚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
C.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
D.清末变法修律基本上是仿效外国资本主义的法律形式,固守中国的封建法制传统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汉代废除肉刑、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清末变法修律的主要特点。
选项A正确。商鞅的“改法为律”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改法为律”,是在法律观念上的又一进步。
选项B错误。不是汉武帝改革,而是汉文帝废肉刑。
选项C正确。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的变化,法律内容也有所发展,主要表现在礼法结合的进一步发展。也就是说,在汉代中期以后的法律儒家化的基础上,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表现在:“八议”入律与“官当”制度确立、“重罪十条”的产生、刑法制度改革、“准五服制罪”的确立、死刑复奏制度。
选项D正确。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
58.关于中国古代诉讼、审判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西周时期“听讼”为审理民事案件,“断狱”为审理刑事案件
B.唐代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
C.明代的大审是一种会审制度,每三年举行一次
D.清末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中国古代诉讼的程序和制度。
选项A正确。西周时期的“狱”与“讼”。民事案件称为“讼”,刑事案件称为“狱”,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做“断狱”。
选项B正确。唐代地方司法机关仍由行政长官兼理。州县长官在进行司法审判时,均设佐史协助处理。州一级设法曹参军或司法参军,县一级设司法佐、史等。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结果须呈报上级。
选项C错误。明代的大审是每五年一次。
选项D正确。清末司法机关的变化。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
59.关于法律权利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了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形成
B.美国宪法修正案中影响较大的是关于公民权利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南北战争后关于废除奴隶制并承认黑人选举权的修正案、20世纪以来关于扩大选举权男女享受平等权利的修正案等
C.《法国民法典》根据“天赋人权”理论规定了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
D.1888年完成的《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被认为过于追求罗马法化而忽视民族传统,注重资本家的利益而缺乏对弱者权利的保护而受到多方批评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罗马法的产生、美国宪法修正案、《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
选项A正确。公元前7世纪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罗马社会产生了奴隶主和奴隶两个基本对立的阶级,氏族制度趋于解体。与此同时,“平民”阶层逐渐形成。平民承担罗马大部分的税收和军事义务,但因其不是氏族公社成员,不能享有政治权利,不能与贵族通婚,也不能占有公地。正是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了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形成。
选项B正确。宪法修正案是美国宪法规定的惟一正式改变宪法的形式。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关于公民权利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即“权利法案”)、南北战争后关于废除奴隶制并承认黑人选举权的修正案、20世纪以降关于扩大选举权、男女享受平等权利的修正案。
选项C正确。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这是“天赋人权”理论在《法国民法典》中的体现。
选项D正确。历经13年于1888年完成《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这个草案受到多方批评,认为它过于追求罗马法化而忽视民族传统,注重资本家的利益而缺乏对弱者的保护,还有人认为语言过于专业化导致普通民众难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