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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法制史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2014-05-13 13:54 来源:独角兽网校 点击:次 【字号:

  (2013年)

  56.《唐律疏议·贼盗》载“祖父母为人杀私和”疏:“若杀祖父母、父母应偿死者,虽会赦,仍移乡避仇。以其与子孙为仇,故令移配。”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

  A.杀害同乡人的祖父母、父母依律应处死刑者,若遇赦虽能免罪,但须移居外乡

  B.该条文规定的移乡避仇制体现了情法并列、相互避让的精神

  C.该条文将法律与社会生活相结合统一考虑,表现出唐律较为高超的立法技术

  D.该条文侧面反映了唐律“礼律合一”的特点,为法律确立了解决亲情与法律相冲突的特殊模式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唐律疏议》。《唐律疏议》中“祖父母为人杀私和”的这句话意思就是如果杀害同乡人的祖父母、父母依律应处死刑者,若遇赦虽能免罪,但因其与该同乡的子孙结下仇怨,须移居外乡。该条文规定的“移乡避仇制”非常鲜明地体现了唐律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考虑到天理人情,考虑到受害人家属的情感需要。这种做法既考虑到法律规范的要求,又考虑到实际社会生活,自然体现了唐律高超的立法技术。在确立解决亲情与法律相冲突的特殊模式下,颇具中国特色,也从侧面反映了唐律“礼律合一”的特点。

  57.董仲舒解说“春秋决狱”:“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关于该解说之要旨和倡导,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断案必须根据事实,要追究犯罪人的动机,动机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责

  B.在着重考查动机的同时,还要依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

  C.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儒家“忠”、“孝”精神,即使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不给予刑事处罚

  D.以《春秋》经义决狱为司法原则,对当时传统司法审判有积极意义,但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春秋决狱。《春秋决狱》强调审断时应重视行为人在案情中的主观动机;在着重考查动机的同时,还要依据事实,分别首犯、从犯和已遂、未遂;实行“论心定罪”原则,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儒家“忠”、“孝”精神,即使其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可以减免刑事处罚。相反,犯罪人主观动机严重违背儒家倡导的精神,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也要认定犯罪给予严惩。客观上,春秋决狱对传统的司法和审判是一种积极的补充;但是,如果专以主观动机“心”、“志”的“善恶”,判断有罪无罪或罪行轻重,在某种程度上为司法擅断提供了依据。

  58.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按照罗马私法,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私人利益案件的审理,这是保护私权的法律手段,相当于后世的民事诉讼

  B.直到1875年司法改革前,普通法院与衡平法院的并列一直是英国司法的显著特征

  C.在法国,判例从来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对法院判决无拘束力

  D.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大陆法系倾向于职权主义,法官在诉讼中起积极主动的作用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外国法律制度。

  选项A正确。在罗马法中,公诉是对直接损害国家利益案件的审理;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私人利益案件的审理。私诉是保护私权的法律手段,相当于后世的民事诉讼。

  选项B正确。直到1875年司法改革前,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并立一直是英国法的显著特征。

  选项C错误。就大陆法系而言,制定法为其主要法律渊源,除行政案件外,判例一般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对法院审判无拘束力。在法国,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判例作用有所提高。

  选项D正确。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大陆法系倾向于职权主义,法官在诉讼中起积极主动的作用。

  (2012年)

  56.秦汉时期的刑罚主要包括笞刑、徒刑、流放刑、肉刑、死刑、羞辱刑等,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徒刑?( )

  A.候

  B.隶臣妾

  C.弃市

  D.鬼薪、白粲

  【答案】ABD

  【考点】秦汉时期的刑罚制度

  【解析】本题考核秦汉时期的刑罚制度。秦汉时期的徒刑包括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和候五种。选项C“弃市”属于死刑,即杀之于市,与众弃之。

  57.清乾隆年间,甲在京城天安门附近打伤乙被判笞刑,甲不服判决,要求复审。关于案件的复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应由九卿、詹事、科道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员会同审理

  B.应在霜降后10日举行

  C.应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会同审理

  D.应在小满后10日至立秋前1日举行

  【答案】CD

  【考点】清朝时期的会审制度

  【解析】本题考核清朝时期的会审制度。清代在明代会审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重案会审制度,形成了秋审、朝审、热审等比较规范的会审体制。其中,秋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朝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斩、绞监侯案件进行的复审。而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附笞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于每年小满后十日至立秋前一日,由大理寺官员会同各道御史及刑部承办司共同进行,快速决放在监笞杖刑案犯。

  58.

  ①美国《独立宣言》与《美国联邦宪法》给予了人权充分保障

  ②法国《人权宣言》明确宣布“人们生来并且始终是自由的,并在权利上是平等的”,该宣言成为此后多部法国宪法的序言

  ③日本《明治宪法》对公民自由权作出充分规定,促进了日本现代民主政体的建立

  ④德国《魏玛宪法》扩大了人权范围,将“社会权”纳入到宪法保护范围

  关于各国“人权与宪法”问题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不成立?( )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ABC

  【考点】国外宪法

  【解析】本题考核各国宪法的有关人权的规定。①错误,美国的《联邦宪法》在正文中并没有对人权进行规定,而是用修正案来进行补充,故①项说法不成立。②正确,法国《人权宣言》明确宣布“人们生来并且始终是自由的,并在权利上是平等的”,该宣言成为此后多部法国宪法的序言。故②项说法成立。③错误,明治宪法对公民自由权利的规定,不仅范围狭窄,而且随时可加以限制,是一部带有明显封建性和军事性的宪法。故③项说法不成立。④正确,1919年,战败的德国进入魏玛共和国时期。在沿用原有法律的同时,颁布了大量的“社会化”法律,如调整社会经济的法律和保障劳工利益的法律,使德国成为经济立法和劳工立法的先导,故④项说法成立。

  (2011年)

  56.中国古代社会一些启蒙作品多涉及到当世的法律观念和司法制度,这在下列的哪些表述中有所体现?( )(2011年卷一多选第56题)

  A.《幼学琼林》:“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

  B.《弟子规》:“财物轻,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

  C.《增广贤文》:“礼义生于富足、盗出于贫穷”

  D.《女儿经》:“遵三从,行四德,习礼义,看古人,多贤德,为法则”

  【答案】ABCD

  【考点】中国法制上中的法律观念与司法制度

  【解析】选项A正确。“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反映了“无讼是求”的思想。

  选项B正确。“财物轻,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反映了轻视权利,忍让,息讼的法律思想。

  选项C正确。只有实现物质和精神的共同富足,才能产生礼义,否则就会滋生盗贼,这反映出法制必须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

  选项D正确。这里要求女子遵守三从四德,学习礼义,温良贤德,这是古代法律对女子行为品德的要求。

  57.关于清末变法修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多选第57题)

  A.在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原则

  B.在立法内容上,清末修律一方面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一方面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

  C.在编篡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D.在法系承袭上,清末修律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答案】ABCD

  【考点】清末变化修律的内容

  【解析】选项A正确。在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借用西方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形式,坚持中国固有的封建制度内容,即成为统治者变法修律的基本宗旨。

  选项B正确。在内容上,清末新修订的法律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和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的混合。清末修律一方面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在新修订的法律中继续保持肯定和维护专制统治的传统;另一方面又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大量引进西方法律理论、原则、制度和法律术语,使得保守落后的封建法律内容与先进的近现代法律形式同时呈现在这些新的法律法规之中。

  选项C正确。在法典编篡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分别制定、颁布或起草了宪法、刑法、民法、商法、诉讼法等方面的法典或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选项D正确。随着变法修律,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传统格局被打破,不仅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被抛弃,而且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也受到极大冲击,通过大规模立法,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法律体系和法律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58.关于思想家、法学家在法律发展中的作用,下列哪些陈述是正确的?( )(2011年卷一多选第58题)

  A.在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中,汉代董仲舒提出依据《春秋》等儒家经典的精神和原则判案,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判案

  B.在罗马法的发展中,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等法学家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

  C.在法国法律的发展中,前后近一个世纪拿破仑与法学家之争,促使《法国民法典》具有了较高的科学性和学理性

  D.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发展中,英国法学家对法律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

  【答案】AB

  【考点】法制发展史中法学家的作用

  【解析】选项A正确。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董仲舒提出来的,是一种审判案件的推理判断方式,主要用《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法律审案。

  选项B正确。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五大法学家为代表的法学家,在罗马法的发展史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他们解答法律、参与诉讼、著书立说、编纂法典、参与立法活动,推动了罗马法和罗马法学的发达。

  选项C错误。在德国法律的发展中,前后近一个世纪法学界的争论,促使《德国民法典》具有了较高的科学性和学理性,而不是法国民法典。

  选项D错误。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发展中,法官(而非法学家)对法律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

  (2010年)

  57.中国传统戏剧多有剧目涉及中国古代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成立的?( )(2010年卷一多选第57题)

  A.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中,祝父强许祝英台婚配马文才的情节,反映了东晋仍然沿袭西周确立的父母之命婚姻缔结原则

  B.粤剧《斩娥》中,窦娥被无赖诬陷又被官府错判斩刑的案件,反映了元代对诬告等行为严加处罚的具体法律规范

  C.昆曲《十五贯》中,况钟对娄阿鼠偷盗十五贯杀死店主尤葫芦案调查取证的故事,反映了清初明律令、重调查、唯证据的审案观念

  D.京剧《徐九经升官记》中,徐九经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唱词,反映了清末为官清明、为民父母的法律思想和观念

  「答案」ABCD

  「考点」中国古代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

  「解析」西周婚姻制度中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原则;秦代诬告反坐原则;重调查、唯证据的审案观念;为官清明、为民父母的法律思想和观念。

  58.乾隆五十一年,四川发生一起杀人案:唐达根与宋万田本不相识,因赴集市买苞谷遂结伴同行。途中山洞避雨,宋万田提议二人赌钱。后宋万田得赢,唐达根将钱如数送上。归途,宋万田再次提议赌钱,唐达根得赢。宋万田声称唐达根耍骗不肯给钱,唐达根与之争吵进而双方互殴,争斗中唐达根将宋万田打死。依据《大清律例》及《大清律辑注》,你认为唐达根有可能被官府认定犯下列哪些罪行?( )(2010年卷一多选第58题)

  A.唐达根系没有预谋、临时起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故杀

  B.唐达根系恼羞成怒,欲夺赌钱故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谋杀

  C.唐达根系无心之下,斗殴中不期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斗殴杀

  D.唐达根系无怨恨杀人动机,以力共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戏杀

  「答案」AC

  「考点」《唐律》六杀

  「解析」《唐律》六杀即谋、故、斗、误、过失、戏杀。

  谋杀是指预谋杀人:故杀是指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斗杀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误杀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来了杀人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即出于过失杀人,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

  选项B错误。唐达根并无事先预谋,而是情急时杀人。

  选项D错误。唐达根和宋万田属于斗殴而非嬉戏中产生了杀人的后果。

  59.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一多选第59题)

  A.罗马法规定年满25岁的成年男子享有完全行为能力

  B.《法国民法典》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的立法精神

  C.美国《联邦宪法》序言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审判活动中被援引

  D.英国国会立法是英国近现代最重要的制定法,被称为基本立法

  「司法部答案」BD

  「网校答案」ABD

  「考点」罗马私法上有关自然人的规定、《法国民法典》的立法精神、美国《联邦宪法》、英国国会立法

  「解析」选项A正确。罗马法对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作了详细规定。只有年满25岁的成年男子才享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选项B正确。《法国民法典》是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早期的民法典。在法典中,与自由竞争经济条件相适应,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这一立法精神。

  选项C错误。根据联邦法院解释,序言虽然在宪法全文中但不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在审判活动中不能被引用。

  选项D正确。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国会立法权得到强化,确立了议会至上原则,制定法地位提高,被称为基本立法。

  (2009年)

  57.关于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和演进,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商鞅“改法为律”扩充了法律内容,强调了法律规范的普遍性

  B.汉武帝顺应历史发展废除肉刑进行刑制改革,为建立封建刑罚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

  C.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

  D.清末变法修律基本上是仿效外国资本主义的法律形式,固守中国的封建法制传统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汉代废除肉刑、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清末变法修律的主要特点。

  选项A正确。商鞅的“改法为律”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改法为律”,是在法律观念上的又一进步。

  选项B错误。不是汉武帝改革,而是汉文帝废肉刑。

  选项C正确。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的变化,法律内容也有所发展,主要表现在礼法结合的进一步发展。也就是说,在汉代中期以后的法律儒家化的基础上,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表现在:“八议”入律与“官当”制度确立、“重罪十条”的产生、刑法制度改革、“准五服制罪”的确立、死刑复奏制度。

  选项D正确。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

  58.关于中国古代诉讼、审判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西周时期“听讼”为审理民事案件,“断狱”为审理刑事案件

  B.唐代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

  C.明代的大审是一种会审制度,每三年举行一次

  D.清末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中国古代诉讼的程序和制度。

  选项A正确。西周时期的“狱”与“讼”。民事案件称为“讼”,刑事案件称为“狱”,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做“断狱”。

  选项B正确。唐代地方司法机关仍由行政长官兼理。州县长官在进行司法审判时,均设佐史协助处理。州一级设法曹参军或司法参军,县一级设司法佐、史等。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结果须呈报上级。

  选项C错误。明代的大审是每五年一次。

  选项D正确。清末司法机关的变化。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

  59.关于法律权利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了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形成

  B.美国宪法修正案中影响较大的是关于公民权利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南北战争后关于废除奴隶制并承认黑人选举权的修正案、20世纪以来关于扩大选举权男女享受平等权利的修正案等

  C.《法国民法典》根据“天赋人权”理论规定了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

  D.1888年完成的《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被认为过于追求罗马法化而忽视民族传统,注重资本家的利益而缺乏对弱者权利的保护而受到多方批评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罗马法的产生、美国宪法修正案、《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

  选项A正确。公元前7世纪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罗马社会产生了奴隶主和奴隶两个基本对立的阶级,氏族制度趋于解体。与此同时,“平民”阶层逐渐形成。平民承担罗马大部分的税收和军事义务,但因其不是氏族公社成员,不能享有政治权利,不能与贵族通婚,也不能占有公地。正是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了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形成。

  选项B正确。宪法修正案是美国宪法规定的惟一正式改变宪法的形式。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关于公民权利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即“权利法案”)、南北战争后关于废除奴隶制并承认黑人选举权的修正案、20世纪以降关于扩大选举权、男女享受平等权利的修正案。

  选项C正确。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这是“天赋人权”理论在《法国民法典》中的体现。

  选项D正确。历经13年于1888年完成《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这个草案受到多方批评,认为它过于追求罗马法化而忽视民族传统,注重资本家的利益而缺乏对弱者的保护,还有人认为语言过于专业化导致普通民众难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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