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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理论法学答案解析

2014-09-28 16:44 来源:独角兽网校 点击:次 【字号: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理论法学真题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认识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要求构建科学完善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B.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法律中心主义”,强调法律在治理和管理国家中的作用

  C.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D.依法治国要求党必须坚持依法执政,正确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答案】B

  【简析】反对“法律中心主义”。

  2.某省政府向社会公布了政府在行政审批领域中的权力清单。关于该举措,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旨在通过政务公开约束政府权力

  B.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C.体现了比例原则

  D.符合法治原则

  【答案】C

  【简析】比例原则强调“禁止过度”,题干涉及行政公开,与过度无关。

  3.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处理每项工作都要依法依规进行。下列哪一做法违反了上述要求?

  A.某市环保部门及时发布大型化工项目的环评信息,回应社会舆论质疑

  B.某市法院为平息来访被害人家属及群众情绪签订保证书,根据案情承诺加重处罚被告人

  C.某市人大常委会就是否在地方性法规中规定“禁止地铁内进食”举行立法听证

  D.某省推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答案】B

  【简析】刑罚的轻重自应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而不能为了平息上访群众的情绪,随意加重减轻。而且在未判决之前,保证加重处罚也不妥当,这属于未审先判。

  4.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必须诚实守信。下列哪一行为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

  A.某县发生煤矿重大安全事故,政府部门通报了相关情况,防止了现场矛盾激化

  B.某市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给予优惠,因国家政策变化推迟兑现

  C.某县政府因县内其他民生投资导致资金紧张,未按合同及时支付相关企业的市政工程建设款项

  D.某区政府经过法定程序对已经公布的城建规划予以变更

  【答案】C

  【简析】依法行政并不反对调整政策,只是要求调整不能是随意的,必须给出充分的理由、遵循相应的程序。A项与诚实信用无关。B项有“国家政策”、D项说明了“经过法定程序”,这都是正确的标志。

  5.执法为民要求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的工作要反映群众的愿望和根本利益。下列哪一做法没有准确体现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A.某市公安局借助网络开展执法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评判执法公正的唯一标准

  B.某市法院通过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置、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减少当事人讼累

  C.某市政府出台《市政管理检查行为规范》,规范城管队员执法行为

  D.某县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办公室,探索完善未成年人所在社区、学校、家庭、派出所与检察院五位一体的跟踪帮教机制

  【答案】A

  【简析】评判执法公正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6.社会主义法治把公平正义作为一切法治实践活动的价值追求。下列哪一说法正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

  A.在法律实施中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应依据法理而不是考虑情理

  B.在法治实践活动中,仅仅保证程序公正

  C.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法治活动应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

  D.法律是全社会平等适用的普遍性规范,为维护法制统一,对特殊地域和特殊群体应一视同仁,不作任何区别化对待

  【答案】C

  【简析】“依据法理而不考虑情理”、“仅仅保证程序公正”、“不作任何区别化对待”这都是不妥当的。

  7.下列哪一做法不符合服务大局理念的要求?

  A.某省法院审理案件时发现该省地方性法规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相抵触,最终依据法律作出裁判

  B.某市工商局规定收取查询费,拒绝法院无偿查询被强制执行企业的登记信息

  C.某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就已结案件进行回访,如案结事未了则为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

  D.在应对当地自然灾害中,某市检察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着力保障特殊时期社会稳定

  【答案】B

  【简析】工商局对于应公开的信息有偿收费,很明显不妥当。

  8.坚持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特色,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关于党的领导的理念,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

  A.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B.我国法治事业,从总体部署到决策的具体实施,都是在党的大力推动下实现的

  C.只要抓住立法环节,把党的各项政治主张和要求上升为法律,就能全面实现党对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政治领导

  D.党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与坚持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是不矛盾的

  【答案】C

  【简析】政治领导除去要把党的各项政治主张和要求及时反映到立法中来,还要求把法治实践活动自觉纳入到党的中心工作和党的总体战略部署之中,同时,法治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善于运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去指导法治的具体运用,把法律的实施和适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落实结合起来,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详细解析请参照独角兽网校2014年真题解析班视频及讲义)

  9.法律格言说:“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关于该法律格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每个人在法律面前事实上是平等的

  B.在任何时代和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是一项基本法律原则

  C.法律可以解决现实中的一切不平等问题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并不禁止在立法上作出合理区别的规定

  【答案】D

  【简析】法的平等是一种规范上的平等,不是事实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禁止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而不是禁止任何差别对待。

  10.关于法的规范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陈法官依据诉讼法规定主动申请回避,体现了法的教育作用

  B.法院判决王某行为构成盗窃罪,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

  C.林某参加法律培训后开始重视所经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反映了法的保护自由价值的作用

  D.王某因散布谣言被罚款300元,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

  【答案】D

  【简析】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这里,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方法是对违法者加以处分、处罚或制裁。

  11.尹老汉因女儿很少前来看望,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女儿每周前来看望1次。法院认为,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而且,关爱老人也是中华传统美德。法院遂判决被告每月看望老人1次。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被告看望老人次数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由法官自由裁量

  B.《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中没有规定法律后果

  C.法院判决所依据的法条中规定了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D.法院判决主要是依据道德作出的

  【答案】D

  【简析】题干中明示法院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裁判,所以D项错误。

  12.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弟,父母退休后与被告共同居住并由其赡养。父亲去世时被告独自料理后事,未通知原告参加。原告以被告侵犯其悼念权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按照我国民间习惯,原告有权对死者进行悼念,但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判决原告败诉。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本案中的被告侵犯了原告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B.习惯在我国是一种非正式的法的渊源

  C.法院之所以未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理由在于被告侵犯的权利并非法定权利

  D.在本案中法官对判决进行了法律证成

  【答案】A

  【简析】悼念权很明显并非法定权利,法院认为该诉讼请求于法无据,遂判决原告败诉。质言之,法院认为,被告不构成侵权。所以,A项错误。

  13.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婚姻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

  B.本案反映了遗嘱自由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冲突

  C.法官运用了合宪性解释方法

  D.张林遗嘱处分的是其财产权利而非其妻的婚姻自由权利

  【答案】A

  【简析】在我国,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都要受到限制。

  1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属于法定解释

  B.对刑法条文做了扩大解释

  C.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D.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答案】D

  【简析】本条属于对“开设赌场”的范围进行说明,属于文义解释。

  15.关于法与人权的关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人权不能同时作为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而存在

  B.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人权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理性的产物

  C.人权指出了立法和执法所应坚持的最低的人道主义标准和要求

  D.人权被法律化的程度会受到一国民族传统、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答案】A

  【简析】人权既可以作为道德权利而存在也可以作为法律权利而存在。但在根本上,是一种道德权利。人权不是天赋的,也不是理性的产物,而是历史地产生的,最终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它的具体内容和范围总是随着历史发展、社会进步而不断丰富和扩展的。(详细解析请参照独角兽网校2014年真题解析班视频及讲义)

  16.秦律明确规定了司法官渎职犯罪的内容。关于秦朝司法官渎职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故意使罪犯未受到惩罚,属于“纵囚”

  B.对已经发生的犯罪,由于过失未能揭发、检举,属于“见知不举”

  C.对犯罪行为由于过失而轻判者,属于“失刑”

  D.对犯罪行为故意重判者,属于“不直”

  【答案】B

  【简析】“失刑”罪:因过失而量刑不当。“见知不举”是指对明知有犯罪,但不揭发、检举。

  17.《唐律·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关于唐代类推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类推是适用法律的一般形式,有明文规定也可“比附援引”

  B.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重于同类案件

  C.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轻于同类案件

  D.唐代类推原则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

  【答案】D

  【简析】“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唐代类推原则的完善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

  18.根据清朝的会审制度,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程序之后,分四种情况予以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情实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绞监候或斩监候

  B.缓决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能确定者,可继续调查,待危害性确定后进行判决

  C.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

  D.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被害人有亲老丁单情形,奏请皇帝裁决

  【答案】C

  【简析】经过秋审或朝审之案件的处理:

  ①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

  ②缓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

  ③可矜: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

  ④留养承嗣: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丁单情形,合乎申请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裁决。

  19.武昌起义爆发后,清王朝于1911年11月3日公布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关于该宪法性文件,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缩小了皇帝的权力

  B.扩大了人民的权利

  C.扩大了议会的权力

  D.扩大了总理的权力

  【答案】B

  【简析】《十九信条》形式上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强调皇权至上,且对人民权利只字未提,更暴露其虚伪性。

  20.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也是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关于实施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在具体的社会治理实践中将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共同发挥其规范社会成员思想和行为的作用

  B.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社会关系调控手段,限制并约束各种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民规、民约的调节功能

  C.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尊重和服从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

  D.构建“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监督体系,科学配置权力,合理界定权限,形成既相互制约与监督,又顺畅有效运行的权力格局

  【答案】B

  【简析】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式来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

  21.关于宪法的历史发展,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普遍化发展,是近代宪法产生的经济基础

  B.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

  C.1918年《苏俄宪法》和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的颁布,标志着现代宪法的产生

  D.行政权力的扩大是中国宪法发展的趋势

  【答案】D(有争议)

  【简析】我国宪法的发展趋势:1、行政权力将受到限制,行政指导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日益重要;2、司法权将得到强化;3、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展;4、公民基本权利将得到重大发展;5、宪法监督制度将进一步完善;6、宪法的灵活性将进一步增强。

  22.关于我国宪法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我国修宪实践中既有对宪法的部分修改,也有对宪法的全面修改

  B.经十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启动宪法修改程序

  C.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法定的修宪主体

  D.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宪法修改方式

  【答案】A

  【简析】宪法修正案的提案主体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B错误。全国人大是我国法定的修宪主体。C项错误。宪法修正案是实践中形成的修宪方式,并非为宪法明文规定。D项错误。

  23.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特别行政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收入全部由其自行支配,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

  B.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三分之二

  C.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不得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

  D.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

  【答案】A

  【简析】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二分之一。B项错误。当选为立法会议员,必须是永久性居民,无中国籍、在外国有居留权者不超过20%即可。C项错误。廉政公署对行政长官负责。D项错误。(详细解析请参照独角兽网校2014年真题解析班视频及讲义)

  24.王某为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3岁,尚未就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王某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无需承担纳税义务

  B.不得被征集服现役

  C.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有休息的权利

  【答案】C

  【简析】选举权的普遍性要求,只要符合三大基本条件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与是否就业无关。

  25.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基层群众自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乡镇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政府批准

  B.有关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和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政府批准

  C.居民公约由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批准

  D.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提出,报市政府批准

  【答案】A

  【简析】村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除组织外,相关事项不需要政府批准。BC项错误。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D项错误。

  26.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关于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政府可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

  B.以口头答复的质询案,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

  C.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应当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D.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答案】C

  【简析】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45.司法公正体现在司法活动各个方面和对司法人员的要求上。下列哪一做法体现的不是司法公正的内涵?

  A.甲法院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通过微博直播庭审过程

  B.乙法院将本院公开审理后作出的判决书在网上公布

  C.丙检察院为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

  D.丁检察院为暴力犯罪的被害人提供医疗和物质救助

  【答案】D

  【简析】D项是执法为民的体现,与司法公正无关。AB两项涉及审判公开,C项涉及程序公正,均与司法公正有关。

  46.关于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如何理解司法效率,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司法效率包括司法的时间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和司法活动的成本效率

  B.在遵守审理期限义务上,对法官职业道德上的要求更加严格,应力求在审限内尽快完成职责

  C.法官采取程序性措施时,应严格依法并考虑效率方面的代价

  D.法官应恪守中立,不主动督促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完成诉讼活动

  【答案】D

  【简析】法官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同时,也应提高司法效率,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节约司法资源,监督当事人及时完成诉讼活动。D项错误。

  47.关于检察官职业道德和纪律,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甲检察官出于个人对某类案件研究的需要,私下要求邻县检察官为其提供正在办理的某案情况

  B.乙检察官与其承办案件的被害人系来往密切的邻居,因此提出回避申请

  C.丙检察官发现所办案件存在应当排除的证据而未排除,仍将其作为起诉意见的依据

  D.丁检察官为提高效率,在家里会见本人所承办案件的被告方律师

  【答案】B

  【简析】检察官应自觉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不私自探询其他检察官、其他人民检察院 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和有关信息;不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AD项错误。检察官应当客观求实,以事实作为处理案件的客观基础,以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客观依据。C项错误。

  48.某律师事务所 一审代理了原告张某的案件。一年后,该案再审。该所的下列哪一做法与律师执业规范相冲突?

  A.在代理原告案件时,拒绝与该案被告李某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B.在拒绝与被告李某建立委托代理关系时,承诺可在其他案件中为其代理

  C.得知该案再审后,主动与原告张某联系

  D.张某表示再审不委托该所,该所遂与被告李某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答案】D

  【简析】在委托关系终止后,同一律所或同一律师在同一案件后续审理或处理中不得再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D项错误。

  49.关于法律职业人员职业道德,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法官职业道德更强调法官独立性、中立地位

  B.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职业义务、职业责任及职业行为上道德准则的体现

  C.律师职业道德只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不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行为

  D.公证员职业道德应得到重视,原因在于公证证明活动最大的特点是公信力

  【答案】C

  【简析】律师职业道德既规范律师(包括了公职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也规范律所。C项错误。

  50.某法律援助机构实施法律援助的下列做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经审查后指派律师担任甲的代理人,并根据甲的经济情况免除其80%的律师服务费

  B.指派律师担任乙的辩护人以后,乙自行另外委托辩护人,故决定终止对乙的法律援助

  C.为未成年人丙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但无律师执业证的本机构工作人员担任辩护人

  D.经审查后认为丁的经济状况较好,不符合法律援助的经济条件,故拒绝向其提供法律咨询

  【答案】B(有争议)

  【简析】我国的法律援助是完全免费的。A项错误。《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可见,B项正确。法律咨询也属于法律援助的内容之一。《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可以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详细解析请参照独角兽网校2014年真题解析班视频及讲义)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规定的是责任自负原则的例外情形

  B.是关于法律解释方法位阶的规定

  C.规定的是确定性规则

  D.是体现司法公正原则的规定

  【答案】AC

  【简析】题干与法律解释方法及其位阶无关,是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B项错误。该条款显然体现的是正义价值,但由于不涉及司法问题,所以D项错误。

  52.新郎经过紧张筹备准备迎娶新娘。婚礼当天迎亲车队到达时,新娘却已飞往国外,由其家人转告将另嫁他人,离婚手续随后办理。此事对新郎造成严重伤害。法院认为,新娘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侮辱了新郎人格尊严,判决新娘赔偿新郎财产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A.由于缺乏可供适用的法律规则,法官可依民法基本原则裁判案件

  B.本案法官运用了演绎推理

  C.确认案件事实是法官进行推理的前提条件

  D.只有依据法律原则裁判的情形,法官才需提供裁判理由

  【答案】ABC

  【简析】任何情况下,法官裁判都需要提供裁判理由。

  53.王某恋爱期间承担了男友刘某的开销计20万元。后刘某提出分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开销费用。经过协商,刘某自愿将该费用转为借款并出具了借条,不久刘某反悔,以不存在真实有效借款关系为由拒绝还款,王某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遂判决刘某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刘某出具该借条系本人自愿,且并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B.出具借条是导致王某与刘某产生借款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之一

  C.因王某起诉产生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

  D.本案的裁判是以法律事件的发生为根据作出的

  【答案】ABC

  【简析】本案的裁判根据的是刘某自愿出具借条的法律行为,而不是法律事件。D错误。

  54.关于我国司法解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林某认为某司法解释违背相关法律,遂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这属于社会监督的一种形式

  B.司法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C.司法解释仅指最高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问题的解释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司法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可以直接撤销

  【答案】BCD

  【简析】司法解释的对象是法律。司法解释包括了最高法和最高检的解释。如果专门委员会认为司法解释抵触法律,而两高又不修改或废止,有两种办法:1、提出要求两高修改废止的议案;2提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解释的议案。可见,专门委员会不能直接撤销。

  55.甲骑车经过乙公司在小区内的某施工场地时,由于施工场地湿滑摔倒致骨折,遂诉至法院请求赔偿。由于《民法通则》对“公共场所”没有界定,审理过程中双方对施工场地是否属于《民法通则》中的“公共场所”产生争议。法官参考《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和多个地方性法规对“公共场所”的规定后,对“公共场所”作出解释,并据此判定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官对“公共场所”的具体含义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

  B.法官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C.法官运用了体系解释方法

  D.该案表明,同一个术语在所有法律条文中的含义均应作相同解释

  【答案】AC

  【简析】对“公共场所”这一概念进行的解释,很明显属于文义解释。B项错误。同一个术语在不同的法律条文中,含义自然可能有不同的理解。D项错误。

  56.中国古代关于德与刑的关系理论,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演变和发展过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西周时期确立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以此为指导,道德教化与刑罚处罚结合,形成了当时“礼”、“刑”结合的宏观法制特色

  B.秦朝推行法家主张,但并不排斥礼,也强调“德主刑辅,礼刑并用”

  C.唐律“一准乎礼,而得古今之平”,实现了礼与律的有机统一,成为了中华法系的代表

  D.宋朝以后,理学强调礼和律对治理国家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二者“不可偏废”

  【答案】ACD

  【简析】法家强调“以法治国”,不强调礼。B项错误。朱熹有意提高了礼、刑关系中刑的地位,认为礼律二者对治国同等重要,“不可偏废”;又从 “礼律合一”角度对“明刑弼教”进一步说明: “故圣人之治,为之教以明之,为之刑以弼之,虽其所施或先或后或缓或急。”D项正确。(详细解析请参照独角兽网校2014年真题解析班视频及讲义)

  57.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至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间,手订四编《大诰》,共236条。关于明《大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大明律》中原有的罪名,《大诰》一般都加重了刑罚

  B.《大诰》的内容也列入科举考试中

  C.“重典治吏”是《大诰》的特点之一

  D.朱元璋死后《大诰》被明文废除

  【答案】ABC

  【简析】“重典治吏”是明大诰的一大特点,其中大多数条文专为惩治贪官污吏而定,以此强化统治效能。大诰也是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每户人家必须有一本大诰,科举考试中也列入大诰的内容。明太祖死后,大诰被束之高阁,不具法律效力。D项错误。

  58.在罗马法的复兴和传播过程中,法学研究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关于罗马法复兴和传播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罗马法复兴的原因,在于西欧当时的法律极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B.为改造落后的封建地方习惯法,在对罗马法与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结合的研究过程中,形成了“社会法学派”和“注释法学派”

  C.罗马法的研究,形成了世俗的法学家阶层,将罗马法运用于实践,为成长中的资本主义关系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D.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答案】AC

  【简析】英美法系的历史基础是日耳曼法。D项错误。两大法学派是“注释法学派”和“评论法学派”。B项错误。

  59.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关于执法为民,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A.要求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理性执法、文明执法,冷静处置各种复杂问题

  B.要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执法流程,减少不必要环节,减轻当事人负担

  C.要围绕“个人权利至上”理念,引导公民从容自如、有尊严地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D.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在法治领域的具体贯彻

  【答案】ABD

  【简析】反对个人主义,反对“个人权利至上”。

  60.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构,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B.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C.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D.市辖区的政府经本级人大批准可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派出机关

  【答案】AB

  【简析】审计机关实行双重负责制,同时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C项错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街道办。

  61.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B.经授权,行政法规可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C.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的时候,应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听取其意见

  D.地方各级人大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答案】ABCD

  【简析】有权提出法律解释要求的是六个主体,不包括地方各级政府。A项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属于绝对保留的范畴,不能授权。B项错误。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听取其意见。C项错误。就D项而言,则死抠了《立法法》的字眼,该法原文规定的是“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所以命题人认为地方人大无权撤销。此点存在争议。

  62.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中央财政统一开支

  B.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主席团,之后由主席团主持选举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

  D.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答案】BD

  【简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A项错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C项错误。事实上,B项也是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第六条的规定,“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的提名,推选十九名选举会议成员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从其成员中推选常务主席一人。主席团主持选举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主席团会议。”原文的表述是“召集”,而不是“主持”。

  63.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民族自治地方法院的审判工作,受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监督

  B.民族自治地方的政府首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实行首长负责制

  C.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批准后生效

  D.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决定本地区人口政策,不实行计划生育

  【答案】AB

  【简析】民族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C项错误。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第44条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提高各民族人口素质。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实行计划生育的办法。D项错误。

  83.司法与行政都是国家权力的表现形式,但司法具有一系列区别于行政的特点。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司法区别于行政的特点?

  A.甲法院审理一起民事案件,未按照上级法院的指示作出裁判

  B.乙法院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发现被告人另有罪行并建议检察院补充起诉,在检察院补充起诉后对所有罪行一并作出判决

  C.丙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对其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D.丁法院审理一起行政案件,经过多次开庭审理,在原告、被告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充分举证、质证、辩论的基础上作出判决

  【答案】ABD

  【简析】A项体现了司法独立。B项体现了被动性。D项体现了交涉性。C项不是司法所特有的,行政活动也要受人大监督。

  8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应当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关于上述改革措施,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

  A.有助于检察权独立行使

  B.有助于检察权统一行使

  C.有助于检务公开

  D.有助于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

  【答案】ABD

  【简析】题干中所列的改革措施与检务公开无关。

  85.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法律职业人员因其职业的特殊性,业外活动也要受到约束。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律职业人员在本职工作和业外活动中均应严格要求自己,维护法律职业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B.业外活动是法官、检察官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司法职责的延伸

  C.《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规定了律师在业外活动中不得为的行为

  D.《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公证员应当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品行,妥善处理个人事务

  【答案】ABCD

  【简析】本题的四个选项均符合法律职业道德的要求。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91.下列构成法律责任竞合的情形是:

  A.方某因无医师资格开设诊所被卫生局没收非法所得,并被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

  B.王某通话时,其手机爆炸导致右耳失聪,可选择以侵权或违约为由追究手机制造商法律责任

  C.林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D.戴某用10万元假币购买一块劳力士手表,其行为同时触犯诈骗罪与使用假币罪

  【答案】BD

  【简析】(详细解析请参照独角兽网校2014年真题解析班视频及讲义)

  92.“法律人适用法律的最直接目标就是要获得一个合理的决定。在法治社会,所谓合理的法律决定就是指法律决定具有可预测性和正当性。”对于这一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正当性是实质法治的要求

  B.可预测性要求法律人必须将法律决定建立在既存的一般性的法律规范的基础上

  C.在历史上,法律人通常借助法律解释方法缓解可预测性与正当性之间的紧张关系

  D.在法治国家,法律决定的可预测性是理当崇尚的一个价值目标

  【答案】ABCD

  【简析】此题的四个选项均正确。

  93.关于法的发展、法的传统与法的现代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中国的法的现代化是自发的、自下而上的、渐进变革的过程

  B.法律意识是一国法律传统中相对比较稳定的部分

  C.外源型法的现代化进程带有明显的工具色彩,一般被要求服务于政治、经济变革

  D.清末修律标志着中国法的现代化在制度层面上的正式启动

  【答案】BCD

  【简析】中国法的现代化是外源型的。A项错误。

  94.关于宪法效力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宪法修正案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

  B.宪法不适用于定居国外的公民

  C.在一定条件下,外国人和法人也能成为某些基本权利的主体

  D.宪法作为整体的效力及于该国所有领域

  【答案】ACD

  【简析】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对于华侨的正当权益的保护。B项错误。

  95.根据《宪法》规定,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B.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和政府统一安排下,开展管理经营

  C.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答案】AD

  【简析】《宪法》第十六条规定,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B项错误。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分为城市集体经济和农村集体经济两大类型。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96.根据《宪法》规定,关于行政建置和行政区划,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B.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C.国务院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D.省、直辖市、地级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答案】AC

  【简析】在行政区划的审批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级市的人民政府无权。BD错误。

  【卷四】简答题一(本题20分)

  材料一: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据新华社北京2012年12月4日电)

  材料二: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据新华社北京2014年1月8日电)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涵义,谈谈你对构建和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的理解。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要点):

  1. 执法为民的基本涵义是,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等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活动,都必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与愿望,体现广大人民的情感与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为人民群众有效地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自主地从事各种正当的经济、社会、文化活动,合理地追求生存和生活状态的改善,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护。

  2. 从材料可以看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权利既是执法为民理念的应有之义,又是具体的践行方式。社会主义法治根据广大人民的实际需求和我国的现实条件,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需求出发,完整地构建了以社会成员为主体、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权利保护体系,使执法为民理念在制度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3. 依据执法为民的理念要求,我国当前应不断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具体应做到以下几方面:①保障和维护人民民主权利,坚决打击和制裁各种危害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行为,同时引导人民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理性表达利益诉求。②保障和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提供有效权利救济手段。③保障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经济、社会、文化权利。④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为社会成员的均衡发展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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