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罪名
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相关法条】
第三百六十八条第一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二、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相关法条】
第三百六十九条第一款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基本要求:
了解: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况。
理解:危害国防利益罪中的普通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以及应当区分的界限与应当注意的问题。
熟悉并能够运用:危害国防利益罪中的重点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