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2.附带民事起诉状。刑事刚带民事起诉状,是指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要求被告人或其他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文书。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当重点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及有关证据。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1)首部。包括两项内容。一是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二是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等、住址等。
(2)正文。包括三项内容。一是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二是事实与理由。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物质损失的情况。理由部分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三是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3)尾部。应当写明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具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