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共规定有三种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三者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差别。
1.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具有惩罚性。(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他们有可能被迫究刑事责任;行政拘留则适用于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人。(3)适用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适用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的目的则是惩罚和教育一般违法行为人。(4)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不超过14日,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7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拘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超过37日;行政拘留的期限则为1—15日。(5)适用机关不同。有权决定适用刑事拘留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而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适用。
2.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区别。司法拘留是指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对于严重妨碍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人员采用的一种强制性处分。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的主要区别是:(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它是针对可能出现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而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一种排除性措施,是针对已经出现的妨碍诉讼程序的严重行为而采取的。(2)适用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则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执行,然后交公安机关有关场所看管。(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只适用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则适用于实施了妨碍诉讼程序行为的所有人员,既包括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证人,也包括案外人。(4)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期限已于前述;司法拘留则最长为15日。(5)与判决的关系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没有关系,不得因被司法拘留而要求减轻或者免除判决应负的义务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