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征收:是行政机关为保证国家机关进行正常职能活动或者为保证提供公共服务,无偿和强制地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征收钱物的活动,征收内容主要是税和费。
特别需要掌握其两个特点:强制、无偿,以区别于行政征用和行政征购。行政征用和行政征购都是强制的,然而是有偿的。而行政征收是无偿的,最突出的是税收,是强制的、无偿的。
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行政征收的内容主要有:
1.税收征收,它是行政征收中最主要的方面,从目前我国的税法规定来看,包括对内税收征收和涉外税收征收两方面的内容。
2.资源费征收。在我国,城市土地、矿藏、水流、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开采、使用国有自然资源时必须依法向国家缴纳资源费。如水资源费的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等。
3.建设资金征收。这是为确保国家的重点建设,解决重点建设资金不足问题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征收。例如,公路养路费的征收、港口建设费的征收、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征收等。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