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乙区政府决定征收某村集体土地100亩。该村50户村民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申请复议的期限为30日
B.村民应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复议
C.甲市政府为复议机关
D.如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
选项A说法错误。《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选项B说法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8条,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
选项C说法正确。《行政复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据此可知,本案的复议机关是甲市人民政府。
选项D说法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9条,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