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有关程序制定发布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行政法规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其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现行宪法第89条规定,制定行政法规是国务院的职权之一。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对于规范行政法规的制定起了积极作用。 2000年公布的立法法和2001年公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是目前规范行政法规制定行为的主要根据。影响行政法规法律效力的主要法律问题,是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和监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