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的分割,是指继承开始后多个继承人分配遗产,从而取得各自应继承份额的行为。 遗产的分割具有以下特征:(1)它只能在继承开始后进行;(2)遗产分割的对象只能是遗产;(3)只有在存在多个继承人的情况下,才会产生遗产分割的问题。
分割遗产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1)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在法律没有明文限制分割的前提下,合法继承人可随时行使遗产分割请求权,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该原则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如果有胎儿,则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由其母亲代管。(3)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坚持依法办事的前提下,各继承人之间应该相互体谅、谦让,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妥善解决遗产分割问题。(4)有利于生产、生活与不损害遗产使用价值原则。在分割遗产时应充分考虑遗产的性质和继承人的特点,在尽量不损害遗产的使用价值的基础上实现物尽其用的目标。
分割遗产可以采取下列方法:(1)实物分割法,当遗产为可分物时,按各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对遗产进行实物分割。(2)变价分割法,即将遗产出卖换取价金,由继承人分取价金。(3)补偿分割法,继承人取得某项遗产的价值超过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时,该继承人将超过部分作价补偿给其他继承人。(4)保留共有法,在遗产不宜分割并且继承人同意不分割的情况下可以不分割遗产,保留各继承人对遗产的共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