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种监护:
①、法定监护
1、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包括未成年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确定:①、父母:②、祖父母、外祖父母;③、成年兄、姐;④、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其他亲属、朋友;⑤、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2、 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确定: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其他亲属、朋友;⑥、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例题】甲十五岁,精神病人。关于其监护问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第3题,单选)
A.监护人只能是甲的近亲属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B.监护人可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
C.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直接请求法院裁决
D.为甲设定监护人,适用关于精神病人监护的规定
【答案】B
②、指定监护
a、有关组织指定: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或者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在近亲属中指定。
注意:组织指定是指定监护的必经程序,未经上述有关单位指定,直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人民法院指定:经有关组织指定,当事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不予受理。
c、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共同承担责任。
③、委托监护
一般情况下监护人承担责任;原监护人与确有过错的委托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
【参考法条】
《民通意见》第22条 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例题】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卷三第2题,单选)
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
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
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
D.市民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
【答案】A
(2)监护人的职责(六方面)与法律责任
①、非为被监护人利益,不得处理被监护人财产。
②、一般情况下,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原则,即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3)几种特殊情况下的监护责任分配
①、父母离婚后的责任分担
a、离婚后,父母仍均为子女的监护人;
b、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独立承担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承担补充责任;
②、监护人责任不明时的责任承担
具备以下两条件的人承担责任:
a、顺序在前;
b、有监护能力;
③、十八周岁上下的责任承担(民通第161条)
a、侵权时不满18周岁,诉讼时已满18周岁的;有经济能力的,本人承担责任;无经济能力的,仍由原监护人承担
b、侵权时已满18周岁的,原则上本人承担责任;无经济收入的,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可以判决或调解延期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