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同侵权,指二人以上基于主观关联共同(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依法应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形态。
共同侵权包括三种:
①共同加害行为(包括共同故意与共同过失);
②教唆、帮助的共同侵权(共同故意);
③共同危险行为(主观上共同过失,且加害人不明)
2.分别侵权,指二人以上分别实施加害行为,主观上无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造成同一损害,应作为一个案件处理的侵权形态。分别侵权多如牛毛。
《侵权责任法》只对其中的两种情形作了规定:
①累积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法》第11条);
②共同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法》第1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