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而且包括财产义务,是财产权利与财产义务的统一体。
2、遗产的具体范围包括:
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继承法》第3条)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包括有价证券(如股票、票据等)和债权。
3、不能作为遗产:
(1)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具有专属性的债权,不能作为遗产。
(2)被继承人死亡后,其亲属应得的抚恤金也不属于遗产。
4、自继承开始,遗产即归继承人;继承人为数人时,各继承人共同继承,对遗产享有共有权。这种共有状态无论经过多长的时间,共有人都有权请求分割共有遗产。在形成共有后,当事人在分割共有财产(即遗产)时,排斥某一共有人(即继承人),应视为侵犯共有权,而非侵犯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