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法定继承人都同时参加继承,而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参加继承,顺序在前的法定继承人优先参加继承,只有在没有前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时,才由后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则无先后次序,均分遗产。
2、我国继承法把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
(1)第一顺序:A.配偶、B.子女、C.父母;
D.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E.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