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示血亲间血缘联系远近的单位,一般称为亲等。但是婚姻法没有采用亲等制,而是用“代”的概念来表示的。代数少的,表示亲近,代数多的,表示疏远。
2、“代”的计算方法。
(1)直系血亲中“代”的计算:
A.从己身往上数,已身为一代,父母为二代,祖父母为三代;
B.从己身往下数,已身为一代,子女为二代,孙子女、外孙子女为三代,以此类推。
(2)旁系血亲中“代”的计算:分别从己身和对方往上数至同源的直系尊血亲,然后根据己身与对方辈份是否相同确定代数。
A.如果辈份相同,同源于父母的是二代旁系血亲,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是三代的旁系血亲,以此类推。
B.如果辈份不同,则以距同源的直系尊血亲辈份多的一方为依据计算。如已身与叔叔是三代旁系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