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无力清偿,且怠于行使对丙的15万元债权,甲遂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法院依法追加乙为第三人。一审判决甲胜诉,丙应向甲给付10万元。乙、丙均提起上诉,乙请求法院判令丙向其支付剩余5万元债务,丙请求法院判令甲对乙的债权不成立。关于二审当事人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B.乙、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
C.乙是上诉人,甲、丙是被上诉人
D.丙是上诉人,甲、乙是被上诉人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上诉案件主体的确定。在本案中,乙作为无独立请求第三人,因为法院没有被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其不享有上诉权,乙不能成为上诉人。丙对一审原告甲提起上诉,丙是上诉人,甲是被上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