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依据特定的事由,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所谓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指对符合法定应予撤销情形的仲裁裁决,经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行为。
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不能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裁终局制度的确立,充分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也充分体现了仲裁方式快捷性的优点。然而,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有些仲裁裁决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不同程度的偏差或错误。仲裁法中设置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这种程序监督机制,对确保仲裁裁决的合法性和正确性,维护仲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