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和仲裁实践,人民法院作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会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一)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终结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实质上是对仲裁裁决所具有的执行力的否定。因此,当人民法院裁定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后,已经开始的对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即失去了有效的执行根据,任何依该仲裁裁决的执行活动都是违反法律的,对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应当终结。
(二)不予执行的裁定为终局裁定,不得申请再审
人民法院做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为终局裁定,当事人必须服从。任何一方执行当事人无权对该裁定提出上诉,也无权申请再审。
(三)当事人重新选择纠纷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