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讲考点:票据的特征
1、票据是无因证券
“无因证券”又被称为“票据的无因性”。票据上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至于票据发生的原因则在所不问。票据权利人在行使票据权利时,无须证明给付原因,票据债务人也不得以原因关系对抗善意第三人。此即票据的无因性。
也就是,票据原因关系和票据关系是分开的,即使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会影响票据的效力。因此,持票人在行使票据权利时,无须证明给付原因。也就是说,持票人所持有的票据,只要具备抽象的形式即可以得到付款。
2、票据是要式证券
3、文义证券
4、设权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