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登记改革
(一)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弊端
1、登记多元化。 2、登记程序繁琐。
(二)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1、统一商事登记立法。2、简化商事登记程序,全面实行商事登记现代化。
1、一般的效力即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不登记只能对抗恶意第三人。
2、殊的效力对于特殊事项的登记,商法在一般效力之外又赋予特殊的效力。
3、不实登记的效力一般商法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过失而为不实登记时候,仍应以登记事项为准,不得以该事项不真实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商事登记的延伸意义
1、利于商主体通过登记公示取得公信2、利于国家对微观商事主体的了解,进而调整宏观商事调整3、便于国家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