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位求偿权中的保险事故是由第三人引起。
(2)代位求偿权的取得必须以保险人支付了保险金为基础,保险人在赔付后自动取得代位求偿权;保险人的赔偿范围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人处取得的赔偿。被保险人未取得赔偿的部分仍可以向第三者主张赔偿。
(3)被保险人放弃向侵权人追偿的处理
A 保险人赔付之前放弃的,放弃范围内免除保险人的赔付义务;
B保险人赔付之后放弃的,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利益,放弃行为无效,不影响保险公司的代位权利;
(4)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5)代位求偿权仅适用于财产保险,不适用于人身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