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
第一,公司设立是一种多方法律行为(又叫合同行为,一人公司除外),而公司成立是一种事实状态(无意思表示因素)和法律后果。
第二,设立是过程,成立是结果。
第三,设立阶段公司不享有法人资格,不能以公司法人名义进行法律行为(但可以公司筹建处的名义进行筹备活动,不能从事交易活动),公司成立后可以以自己名义进行法律行为。
第四,公司设立阶段产生的债权债务暂时由设立人或发起人承担,公司成立后由公司继受,因此如公司最终没有成立,则应由设立人或发起人承担。公司成立后的法律行为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