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付款人或承兑人在票据到期后,对持票人所进行的票据金额的支付。
A.提示程序;B.审查程序(形式审查);C.缴回程序。
2.提示付款的期限
A.汇票
(1)见票即付的
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B.本票
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
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C.支票
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
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
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3.付款损失的承担(形式审查)
(1)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票据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
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未能识别出伪造、变造的票据或者身份证件而错误付款,属于票据法规定的“重大过失”,如:
欠缺必要记载事项;
公示催告期内付款;
止付通知后付款;
未审查背书连续而错付;
未到期而付款。
(2)对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人在到期日前付款的,由付款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责任。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于2006年3月2日签发同城使用的支票1张给乙公司,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付款人为丁银行。次日,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2006年3月17日,丙公司请求丁银行付款时遭拒绝。丁银行拒绝付款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2006-3-73)
A.丁银行不是该支票的债务人
B.甲公司在丁银行账户上的存款仅有2万元人民币
C.该支票的债务人应该是甲公司和乙公司
D.丙公司未按期提示付款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拒绝付款的情况。选项A.C错误。支票付款人不是票据债务人,票据债务人是甲乙,但是这不是拒付的正当理由。选项B正确。存款不足,该支票之空头支票,可依法拒付。选项D正确。持票人未按期提示付款,付款可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