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的方法是解释者在进行法律解释时为了达到解释的目标所使用的方法。包括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客观目的解释等几种方法。
1、文义解释
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这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的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这种方法要求解释者必须对语言使用方式或规则的有效性进行证成。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不顾及根据语言解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
2、体系解释
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这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实际上他是利用逻辑中的矛盾律来支持或反对某个解释结果,因此也被称作逻辑解释。
3、目的解释
(1)立法者的目的解释,又称为主观目的解释,是指探求立法者事实上的意思,即立法者的看法、企图和价值观。
(2)客观目的解释:是指依据“理性的目的”或“在有效的法秩序的框架中客观上所指示的目的”。
4、历史解释
是指通过研究有关立法的历史资料或从新旧法律的对比中了解法律的含义。进行历史解释的目的,主要是探求某一法律概念如何被接受到法条中来,某一个条文、制度乃至某一部法律是如何被规定进法律体系中来,立法者是基于哪些价值作出决定的。
5、比较解释
根据外国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如果说历史解释是利用历史上已经发生的法律状况证成某个解释结果,那么比较解释是利用另一个社会或国家的法律状况证成某个法律解释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