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学的含义
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研究活动和认识成果的总称。
法学体系,就是由法学内部各不相同但又相互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学科或知识系统。
二、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法学的产生是有条件的:首先,要有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其次,要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法学家阶层。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研究法律现象的学科的总称,它的产生是法学史上划时代的根本变革。
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剥削阶级法学的主要区别大致如下:
1.指导思想不同。
2.阶级基础不同。
3.法学的阶级性与科学性的关系不同。
4.在一系列根本的理论观点上有原则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