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觉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一)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和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精神,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关切转化为执法工作的具体目标,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执法工作的重要标准。
(二)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把改善民生作为执法的第一要务。
(三)倡导和注重理性文明执法。理性文明执法是人民群众对于执法活动的强烈要求。
(四)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便民利民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法治实践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赢得人民群众对执法活动的配合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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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高度统一
执法为民与资本主义“个人权利至上”的主张存在着重要区别。社会主义法治高度重视和强调人民利益,倡导和要求执法为民,但并不意味着认同个人权利的绝对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