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民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委员会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B.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
C.村民委员会主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副主任和委员,由村委会主任直接任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D.村民委员会成员不得连选连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村民委员会。
选项A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选项B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第1款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选项C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选项D错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