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反致,又叫做双重反致。完全反致或双重反致是相对部分反致或单一反致而言的,完全反致是英国冲突法中的一种独特做法,故又叫做“英国反致学说”。
完全反致是指英国法院的法官在处理某一案件时,如果依英国法而应适用某外国法(包括苏格兰法和北爱尔兰法等),应假定将自己置身于该外国法律体系,像该外国法官依据自己的法律来裁断案件一样;再依该外国对反致所持态度,决定最后应适用的法律。由于完全反致或双重反致强调像外国法院那样处理反致问题,故又被称为“外国法院理论”。完全反致是英国法院于1926年在审理安妮斯勒案中确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