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条约三要件:国际法主体缔结(不限于国家)
意思自由(排除错误、欺诈、贿赂、强迫)
判断条约是否有效
不违反国际强行法(主要体现在基本原则)
②国际条约的缔约权属于国际法主体,但是具体的缔约行为由缔约代表完成。缔约代表的缔约权由国内法授予,具体来说:
a.一般缔约代表需要由外交部颁发的全权证书才能进行国际条约的缔约活动;
b.以下五种人不须全权证书即可参加,但仅限于正职: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使馆馆长(大使、公使、代办)派驻国际组织的代表。
③联合国会员国缔结条约应派代表在联合国秘书处登记,不登记不影响条约生效,但联合国机构不得援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