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惠国待遇指一国给予另一国国家或国民的待遇不低于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家或国民的待遇。
最惠国待遇是国家给予他国的一种优惠,国家有权决定给予哪些国家在什么范围的最惠国待遇。国家间一般是通过双边或多边条约对最惠国待遇的给予和范围作出规定。最惠国待遇被广泛用于国家间经贸活动领域,在一些重要的多边经贸条约中,甚至被规定作为缔约国间进行正常贸易的基础。最惠国待遇一般不适用于以下情况下给予的优惠: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经济共同体等经济组织成员国间的优惠;邻国之间方便边民的一些优惠;基于特殊历史地理等因素而给予某些国家的优惠;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普遍优惠及其他在条约中明确规定不适用于最惠国待遇的情况。